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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属地查检系统 “授权委托协议” 过渡期结束的通知

关于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属地查检系统 “授权委托协议” 过渡期结束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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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属地查检系统 “授权委托协议” 过渡期结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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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属地查检系统 “授权委托协议” 过渡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30日正式结束。自2025年10月31日起,属于代理申报,且未签订有效 “授权委托协议” 的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将不再自动签发电子底账;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申请单暂不受影响。      

 一、代理申报要求       

企业代理申报以下两类业务时,应在办理业务前完成 “授权委托协议” 签订,具体协议双方要求如下:       

1.出境检验检疫申请:需签订协议的双方为 “申请单位与发货人”、“发货人与生产单位”。       

2.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申请:需签订协议的双方为 “申请单位与包装生产厂单位”、“申请单位与包装使用单位”。       

二、协议签订方式       

企业可通过“货物申报—属地查检—授权委托协议”模块签订电子“授权委托协议”。       

三、操作手册       

授权委托协议签订操作流程可参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用户手册-《属地查检》操作手册。       

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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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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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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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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