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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部分功能调整的通知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部分功能调整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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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部分功能调整的通知


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工作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于12月5日对“单一窗口”部分功能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原在“货物申报-出口整合申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旧)”模块申报的业务,调整至“属地查检-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模块申报,“货物申报-出口整合申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旧)”模块申报入口关闭。

 二、对原在“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棺柩”模块申报的业务,调整至“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骸骨”模块申报,“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出境集装箱适载/场站划拨/尸体棺柩”三个模块申报入口关闭。

 三、货物申报系统的“货物申报-进口货物申报-入境检验检疫申请”模块和“货物申报-其他检验检疫申报(旧)-出境包装”模块申报入口关闭。邮运舱单系统的“邮运舱单-邮运舱单申报”“邮运舱单-邮运便捷舱单申报”“邮运数据查询”和“邮运回执查询”4项功能入口关闭。

 四、12月5日前已申请且尚未办结的业务可按原流程继续办理。

请开展上述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可向现场海关、12360热线或95198技术热线咨询。

      特此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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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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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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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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