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减免税开启自报享惠新模式!

海关减免税开启自报享惠新模式!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6-01-04
6
导读:海关减免税开启自报享惠新模式!

海关减免税

开启自报享惠

新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减免税手续便利化,支持企业充分享惠,海关总署继续深化减免税审核确认改革,将减免税和报关单两个申报环节集成为一体,推广应用“享惠主体自行申报享惠、海关事后审核”(以下简称自报享惠)模式。自2025年12月16日起,大家就可以使用一次申报、自报享惠啦!



适用政策范围


自报享惠模式目前适用于两项政策: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征免性质代码428)、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征免性质代码423)。


上新季


单一窗口新增功能

 01


货物申报模块:

1.自报享惠申请:在进口申报报关单环节勾选“自报自享”选项,录入减免税申请信息、上传减免税证明材料。

2.税额确认:用于对自报享惠的报关单税额进行确认。

3. 数据查询:用于查询自报享惠的报关单暂存、退单等申报状态及报关单信息与《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比对不一致数据。

02


减免税申报模块:

1.数据查询:用于自报享惠的减免税数据及回执查询、修撤申请数据及回执查询、报关单与《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比对不一致数据查询。

2.单证打印:用于打印自报享惠的《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等单证。

3.《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修撤:用于办理自报享惠的《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修改、撤销业务。



申报操作流程


基础流程:企业向海关申请适用资质→企业申报报关单(同时录入减免税信息、上传所需单证)→报关单计税放行→海关端事后三级审核确认→报关单编号及《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编号自动反填


上新季



适用企业资质确认及认领操作

进口税收政策配套享惠主体名单内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武昌海关减免税集中作业科(以下简称“集约科”)提出适用申请,并书面承诺其熟悉政策规定及规范申报等海关管理要求,对其自报享惠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企业具备自报享惠资质后,可在其他关区申报报关单,减免税数据流转回主管海关进行事后审核确认。


报关单申报

1.登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sd.cn),在货物申报应用-进口报关单申报模块录入报关单基础数据,在业务事项下勾选“自报自享”。自报享惠报关单仅支持无纸化申报。

2.点击“自报自享申请”蓝色按钮,按照现行减免税填制规范要求,依次录入减免税缺省数据及减免税申请所需附件资料,并勾选 “企业承诺“后,点击暂存,然后点击关闭后完成减免税申请。

2.1 界面填写

减免税信息弹窗中包括必填项和非必填项,企业应注意全部填写,避免事后减免税审核时由于内容不全造成退单。

征免税通知书编号:默认置灰,海关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反填。

有效日期:系统显示默认值,不得自行修改。

申请形式:默认无纸并置灰,须上传随附单据,随附单据按钮可点。

征减免税方式:照章征税(代码1);免关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代码B)。

主管海关:填写4718,而非申报地海关编码。

报关单备注栏:减免税申请所需内容也应一并填写,系统将自动返填至减免税申请表,避免重复录入。

2.2上传单据

报关单随附单证中如已上传相关附件,减免税随附单证将自动抓取,无需再次上传。

其中01-发票、04-合同、09-申请表、11-情况说明为必传项,如未上传,企业在自报享惠界面点击【暂存】按钮时,则弹出提示:当前减免税申请表需上传 xx 单据,请返回上传。如点击继续申报,系统将按照已填制数据进行发送。随附单据缺失,将导致事后减免税审核环节需要补传相关资料。

2.3提交申报

企业可选择手动提交或辅助提交方式。如选择“手动提交”,则不进行自动发送,由企业进入减免税系统“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查询”模块手动提交。如选择“辅助提交”,报关单放行后,系统将自动将减免税申请数据发送至海关减免税系统。此处建议选择“辅助提交”。

点击申报按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采用汇总征税方式。


其他功能


1.数据查询

境内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申报单位均能查询自报享惠报关单状态。

查询路径为“货物申报综合查询”下的“报关单数据查询”模块;新增独立查询入口“减免税综合查询”下设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查询模块,支持按业务编号、商品编码、税号、减免税备案号查询。

1.1单据状态为暂存,表示在报关单申报环节选择了“手动提交”模式,点击中心统一编号进入详情页,手动提交自报享惠减免税数据。

1.2单据状态为申报待提交,请确认随附单据是否上传完整,或根据回执提示进行修改。

1.3单据状态为申报、海关入库成功等不可编辑状态时,暂存、申报按钮置灰不可操作、界面字段不可编辑修改。

2.数据修撤

在减免税修改/撤销申请模块项下,新增“自报自享减免税修改申请”和“自报自享减免税撤销申请”,修撤申请与现行“征免税通知书修改和撤销申请”一致。

2.1点击中心统一编号进入详情页,进行相应操作后上传随附单据并点击暂存后才能提交申请,否则无法提交。

2.2已申报的自报享惠减免税修改撤销申请在综合查询模块自报自享减免税数据查询界面查看,通过单证类别选择相应查询内容。

3.自主打印

在自报自享减免税数据查询界面勾选相应数据条,可打印征免税信息核对单和商品附加页。


注意事项

 01


自报享惠模式将校验税收政策享惠主体名单及对应的免税商品清单。企业应参照快审的商品税号、品名及性能指标申报规则进行填报,如申报的商品征免方式为1,则不做校验。但由于年度税则调整等原因,如遇商品税号与免税商品清单不一致的,应按照正确税号、适用普通减免税申报模式进行申报。

02


自报享惠报关单申请时,如企业申请商品的征减免税方式为“照章征税”,同时该商品属于可享受排除措施的,企业需提前申请排除编号,并按照现行申报要求录入排除编号。

同一报关单同时存在可免税项和对美市场化排除照章征税项时,加征税款无法实现自动排除,因此暂不适用自报享惠模式。

 03


单一窗口以报关单单证放行或者担保放行较早时间为节点,自动生成减免税申请数据,发送至H2018减免税及后续管理系统。如报关单命中事中验估参数(如归类、价格、原产地等),需待验估审结后才能生成申请数据。

04


系统自动生成《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后,将编号返填至报关单“备案号”栏,将“报关单编号”“是否已报关”等信息返填至《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并自动核注《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无需再以提交报关单修撤的方式核注《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05


因自报享惠减免税申请数据均来自报关单申请时所生成的相关数据,因此在减免税系统不允许新增、删除或复制自报享惠减免税申请数据。

06


企业应在接到海关办理手续通知后30日内完成补充申报、报关单/免税申请修撤及退补税。逾期未办的,主管海关可暂停其适用资格,并移交稽核查处置。享惠证明材料须完整留存备查,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虚假申报的,将被终止资格、追缴税款并依法追究责任。


END



参考,如有调整以最要求为
源:武汉海关12360热线
如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9.1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