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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号丨关于公布《适用9%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非全税目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的公告

【通知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号丨关于公布《适用9%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非全税目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的公告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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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知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5号丨关于公布《适用9%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非全税目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布的《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为做好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海关总署编制了《适用9%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非全税目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货物进出口时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海关商品编号进行申报。

  对于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进口的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的海关商品编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

附件:适用9%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非全税目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xlsx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日

参考,如有调整以最要求为
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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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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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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