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优化减免税管理,提升企业享惠水平,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推广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享惠主体自行申报享惠,海关事后审核、依法开展核查稽查的管理模式(以下简称“自报享惠”模式)。
Part1
核心变化
简单来说,减免税“自报享惠”模式就是将以往减免税申请、报关单申报“串联”改“并联”,企业只需“一次申报”,就可实现“一站式办理”,可大幅提升通关享惠效率。
Part2
适用范围
涉及政策
自报享惠模式目前适用于两项政策,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征免性质代码428)、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征免性质代码423)。
参与主体
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具有享惠主体资格的企业。
Part3
如何申请适用
两项进口税收政策项下享惠主体名单内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主管海关提出适用“自报享惠”模式的申请,承诺对其“自报享惠”的行为负责,并接受海关的培训辅导。
注意事项:企业具备自报享惠资质后,可在其他关区申报报关单,减免税数据流转回主管海关进行事后审核确认。
Part4
申报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sd.singlewindow.cn/,电子口岸卡介质登录后,依次进入“中央标准应用”—“货物申报”—“货物申报”界面。
2.在货物申报应用-进口报关单申报模块录入报关单基础数据,在业务事项下勾选“自报自享”。自报享惠报关单仅支持无纸化申报。
3.点击“自报自享申请”蓝色按钮,按照现行减免税填制规范要求,依次录入减免税缺省数据及减免税申请所需附件资料,并勾选 “企业承诺“后,点击暂存,然后点击关闭后完成减免税申请。
4.企业可选择手动提交或辅助提交方式。
如选择“手动提交”,则不进行自动发送,由企业进入单一窗口减免税系统“自报自享减免税数据查询”模块手动提交。
如选择“辅助提交”,报关单放行后,系统自动将减免税申请数据发送至海关减免税审核系统。
Part5
填报注意事项
界面填写方面
申请形式:默认无纸并置灰,须上传随附单据,随附单据按钮可点。
征减免税方式:照章征税(代码1);免关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代码B)。
主管海关:填写主管海关代码,而非申报地海关代码。
单据上传方面
报关单随附单证中如已上传相关附件时,减免税随附单证将自动抓取,无需再次上传。
其中 01—发票、04—合同、09—申请表、11—情况说明为必传项,若未上传对应随附单据附件,企业在点击【暂存】按钮时,则弹出提示:“当前减免税申请表需上传 xx 单据,请返回上传。”如点击继续申报,系统将按照已填制数据进行发送。随附单证缺失,将导致事后减免税审核环节需要补传相关资料。
来源:“济南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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