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山东水泥熟料企业8月份夏季错峰生产时间的通知》,山东省夏季错峰生产时间调整如下:
8月25日0:00-9月3日24:00,时间10天。
二、实施对象
山东省水泥企业的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窑,含建通窑)。(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三、相关要求
1、2019- 2020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承担保民生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应补齐的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不得抵消夏季错峰生产,如时间重叠,须在夏季错峰生产结束后持续停窑直至补齐秋冬季错峰生产停窑时间。
2、2020年1月1日-11月15日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信环境部门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临时组织的限产减排停窑及企业特殊原因出现的连续停窑,经协会确认备案的,在2020-2021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安排中予以适当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