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期限及金额
2020年2月20日至5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差不多每个人返还200多点)。
二、申请条件
1、全市2019年度所有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企业都可以按照条件申报;缴费不满12个月的企业不能申报;
2、2019年度企业裁员率(企业年内辞退、开除人数÷年末职工人数×100﹪)低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业,裁员率低于20%;
3、只有“辞退”、“开除”两种情形属于裁员,其他情况都属于正常减员。裁员率以社保数据库中企业年内减员时填写的减员原因为审核依据。
三、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点击“单位业务”—登录“社会保险”—点击“失业支付”进入2019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窗口,阅读申请条件、申请注意事项、《承诺书》后,填写以下信息:
1、“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填“上年末缴费人数”;
2、“用工信息是否备案”:按实际情况填写;
3、“职工工资总额”:填写系统自动显示的“上年度缴费基数总额”即可;
4、稳岗补贴类型:一般企业;
5、“申补项目信息”:三个栏目任选一项或多项,填写“年末人数”、“补贴金额”。


四、注意事项
1、企业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申请稳岗返还资金;
2、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3、企业申请成功后,人社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环保、诚信、缴费、裁员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中有什么问题,将与企业联系人主动联系,无须电话咨询审核进度。有关公示情况请关注济南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
4、为保证稳岗返还工作合法合规,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市社保中心将于疫情结束后,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稳岗返还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而申领稳岗返还资金的企业,追缴所申请的资金,并上报市人社局列入社会保险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济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处:66605964
济南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服务处:68967267、68966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