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国际互认安排
今年是我国首个AEO国际互认安排正式实施10周年。4月20日,由杭州海关、浙江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的“AEO合作发展促进会”在杭州举行。来自海关、商务、发改、经信、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以及省内相关外贸企业代表等200多位嘉宾参会。
本次会议以“畅享贸易便利 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搭建更宽领域的AEO开放合作平台、助力浙江省外贸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发展等话题展开交流。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通过加强与各地海关、商界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提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AEO企业可享受降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优先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协调员服务。目前我国AEO企业可以在51个互认国家和地区享受境内外同等便利。
目前中国已经与俄罗斯、巴西、欧盟、南非等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多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数量稳居世界首位。其中,包括3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5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和13个中东欧国家。
“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首次会晤
据海关总署报道,应中方提议,4月21日,“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首次会晤以视频方式举行,宣布“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会晤机制正式建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海关主要负责人根据各方商定的议程进行讨论和磋商,副署长王令浚主持会议,署领导赵增连参加会议。
俞建华指出,中国海关将以“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会晤机制建立为契机,全面加强与中亚五国海关务实合作,全面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带”重要倡议,更好地服务中国同中亚区域经贸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中亚五国”海关署长会晤机制工作章程》草案,并就研究成立“中国—中亚五国”口岸与通关便利化合作机制,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开展“智慧海关”合作、“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推动建立执法合作机制、研究开展商品预先信息交换合作的可行性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