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于1972年11月5日在法国成立,旨在推动世界各国采用建立在有机农业原则基础上的良好生态、社会和经济体系,目前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广泛、最庞大、最权威的一个拥有来自120个国家800多个集体会员的国际有机农业组织。

参与式保障体系,是除第三方认证(Third Party Certification)以外的主要有机农业认证方式,自2000年以来在全球各国发展迅速。PGS 强调农户参与,即由当地中小型农户组成评委会,自行设定适合于当地农业的有机标准,并邀请消费者代表、NGO代表等参与认证过程。
IFOAM正在积极推动参与式保障体系(PGS),使更多小农户能够进入生态有机市场。
定义
参与式保障体系(PGS)是当地质量保障体系,其基于当地利益相关者的活动,对生产农户进行 认(验)证,并建立在信任、社会网络和知识共早的基础之上。

世界上存在着多种为农民和消费者服务的参与式保障体系。尽管具体的方法和程序各有特色,但各国和各地区在这方面的核心原则是十分一致的。参与式保障体系的特征表明了我们共同的愿景,但并不表示将具体引导现有或将来的参与式保障体系项目向模式化或“标准化”方向发展。参与式保障体系项目的生命力完全在于它们正是由其服务的农民和消费者所创建的。因此,它们是适应自身特定社会、地理、政治和市场条件的参与式保障体系。
参与式保障体系关键特征,强调各个参与式保障体系所保持一致的关键点一一共同的愿景和共同的理想,这些关键点使它们联系在一起。
价值基础
1、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哲理来自有机哲理
参与式保障体系与有机农业先驱们志同道合。参与式保障体系项目要求一个完全生态的农业方式,不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或转基因产品,支持农户和有机加工者享有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总体而言,参与式保障体系项目主要着重当地和直接市场,从而促进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并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2、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哲理(基本的价值)
参与式保障体系与第三方认证体系有共同的目标,为有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保障。两者的区别在于方式不同。
顾名思义,参与式保障体系不仅鼓励而且要求农民甚至消费者直接参与认证过程。在参与式保障体系很可能发展的小农场和当地、直接市场的环境下,这种参与是完全现实的。相关方的积极参与在给予各方更大的权力的同时也为各方带来了更多的责任。这就要求参与式保障体系项目要象重视生产者一样重视消费者的知识和能力建设。因为参与式保障体系是在力求使小农户完全地参与到有机生产体系中去,这种直接参与的形式使得简化体系中的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即繁复的文档和农事记录成为可能。

与现有的认证制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有的认证制度的出发点是要求农户必须充分证明他们是完全按照认证标准去做的,而参与式保障体系采用的则是一种源于信任的、以确保有机完整性为基础的方式,这一体系是建立在特别透明和公开的原则之上的,其运转中所涉及的层级和管理层次也是尽可能最少化的。
关键点
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基本优势在于农民和消费者自觉形成了一个共同的愿景,即按照参与式保障体系的核心原则引导项目的发展。虽然不同的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实际参与水平会有所不同,但它们都能够健康发展,因为操作这一体系的人们清楚地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怎么做、以及为谁而做。
参与式认证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方法学的前提之上的,即有兴趣生产和消费有机产品的人都会积极地参与进来。所有相关方,包括生产者、咨询者和消费者都参与制定并应用有机生产的原理和规范,其结果是提高了产品质量的可信度。

包括农户在内的所有相关方必须正确了解保障体系通常如何运行,运行的过程以及决策如何制定。这并非指人人都要了解每个细节,而是要对系统的运行有基本的认识。他们应了解作出认证决定的基本准则,特别需要了解某些农场不能获得认证的原因。这表明必须制定参与式保障体系的有关书面文件,并使各相关方都能够看到和了解这些文件。
在PGS运行过程中,对生产者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敏感信息都应当予以保密。当然,这种保密性不表示可以放弃透明公开的原则。为此,必须划清个人信息、商业敏感信息和为了体现透明而公开某些信息之间的界限,才能不与透明公开的原则相冲突。
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倡导者的理念是:农民是可信的,而有机认证体系正是这种信任的表达途径。
一个社区可以通过采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控制机制来实施必要的监督,以确保有机农户的有机完整性,从而显示其值得信任。因此,各种可以用来证明和衡量有机完整性的适应特定文化的(当地的) 定量和定性机制得到了认可和褒扬。这些是认证程序中所不可或缺的。
大多数参与式保障体系的目的除了获取认证证书外,还为那些力争改善农户生活的地区提供各种方法和机制,以支持社区和有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要的是,通过所有有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参与,认证过程形成了一种知识网络。在编写和验证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原理和规定的过程中,农户、咨询者和消费者的有效参与不仅会提高有机产品的可信度,还会促进持久的学习,从而提高有关社区的能力。
责任共担意为权力的共享。对有机产品或生产过程的品质验证并不是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所有加入参与式认证过程的人具有同等的责任和能力,确保产品或生产过程的有机品质。
主要特点
1、由所有相关方共同参与制定的规范:经过民主化和参与式的过程,并始终遵守人们公认的有机产品的基本原理。其规范应激发而不是抑制创造力,创造力正是有机农民的一个特征。
2、是基层性质的组织:参与式认证应被看作是社会动力推动的结果,是建立在所有相关方积极组织起来的基础之上的。

3、适合于小农户农业:因为参与式保障体系的参与式性质及其责任共担结构,因此可以有针对该体系的更加合适且成本更低的认证机制。这一体系事实上也在强调、赞扬和鼓励消费者去与小农户合作。
4、有原则和价值观:有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福利,促进有机农业发展的原则和价值观。
5、有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和程序:农民本身要做的文档工作可能并不多,但有让农民表达他们的有机承诺和有机完整性的方法。参与式保障体系应使这些方法文件化。
6、有可以验证农民是否遵守现有规范的机制:这样的机制能够鼓励农民参与进来,将农民组织起来,并为所有相关方提供了解情况的机会。
7、有支持农民的机制:帮助农民生产有机产品并使其被认证为有机农户,支持的措施包括:提供田间指导,编发相关通讯,开展农场调研和建设相关网站等等。

8、有最基本的承诺:应具有最基本的文件,如农民的承诺书,声明他或她愿意按照既定的规范去做。
9、有标志或标识:为产品的有机身份提供证明。
10、有清楚的和事先约定的处理方式:若农民有违背标准的情况,则应将针对该违规情况所采取的行动记录于数据库或以某种方式公布于众。
扫描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