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今日商务部发布最新公告,公布对进口牛肉实施保障措施的裁定。
2024年12月27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60号公告,决定对进口牛肉(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是否增加、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进口数量增加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现本案调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定
调查机关裁定,进口牛肉数量增加,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且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严重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实施保障措施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决定以“国别配额及配额外加征关税”的形式对进口牛肉采取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为3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根据《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规定数量(见附件2)之外的进口牛肉加征关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对规定数量(见附件2)之外的进口牛肉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55%。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牛肉特殊保障措施暂停实施。
四、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排除
五、复审
保障措施实施期间,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依法审查保障措施的形式和水平。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信息来源: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