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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这种公共场所或者说对公众开放的场所,用产权不明确引出的“公地悲剧”来解释其受到的损害,不是很恰当。似乎可以用美国学者赫尔曼·E.戴利所说的“看不见的脚”来描述。“看不见的脚”指个人的自利倾向,导致不自觉地把公共利益踢成碎片。
微信朋友圈里传播一段视频,景象是一间“无人(售货)超市”里,挤满了女人和孩子,边享受免费空调边摇芭扇。相应的议论说:“无人超市没败在逃款上却败在中国大妈极端小市民的行为:蹭空调!这是马云没想到的!!”

细看视频显然不是阿里新搞的零售业务“无人超市”。今年7月10日,“马云的”第一家无人超市在杭州市中心的一个门店开业。当天很多媒体报道了开业实况,那是“使用手机淘宝或者支付宝扫码直接进店”的(如图)。

而所传视频里有好几个小毛孩,他们是不可能用手机扫支付账户信息进去的。
但是,“无人超市”在当前也不可能出现在中小城市。中小城市这种小店的老板通常不舍得为顾客装空调,也就吊扇的干活。
“无人超市”在现实的中国,绝对是新生事物。梦幻小说《镜花缘》里的“君子国”可能出现,那里的人道德超高尚,但也只是互相比着让利乃至吃亏,交易还是要面对面,且没有“超市”概念。发达国家和地区有无人售报摊,凭取者自觉付款,那一来是售价不高,二来相信取报者并非赤贫和无赖。我知道美国有类似于中国“一元店”的廉价小超市,却不知他们有没有“无人(售货)超市”。
上网搜索,中国最早的“无人超市”,2012年出现在浙江义乌市的国际商贸城四区的旅游购物中心。因为请不起营业员,江西人何强开了一家10元货“无人超市”,顾客自动投币,监视器就是店里的“营业员”。夏天里面应该没有空调只有电扇。每天下午五点半何强打烊,要来蹭空调也“没门”。
“马云的”无人超市与何强的不同,新技术含量很高。第一步手机扫码进店,第二步选购商品,第三步直接走人!你把选中的货物放包里兜里都无所谓,无须扫码支付,系统会在大门处识别你的商品,自动从支付宝扣款。
据报道,马云与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已经联手宣布,未来几年,将在全国开10万家无人超市;京东CEO刘强东不甘落后,也正式宣布,要在全国开设50万家京东便利店以及大量京东无人超市。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一时间议论纷纷。
我看新闻的跟评,有人说这对于顾客当然是好事,方便快捷,而对于传统超市和零售行业将形成非常大的冲击,“马云这一折腾,失业游散人员多……就业率被疯狂冲击”。有人说这种店最贵的其实是房租(地租),不要店员省不了多少钱而新科技投入成本高,冲击不会太大。冲击究竟大不大有待观察。冲击大对全社会是福是祸,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可以讨论。
有网民说“假如我进去只吃不带出来,看他怎么扣钱”,确实可能有人这么干。但是义乌的那家“无人超市”有成功经验在前,证明监视器追查功能是有一定威慑作用的。义乌工商学院的学生,尝鲜搞自觉付款的“无人摊位”却失败了,那是他们太理想化。
参与“无人超市”话题讨论的那么多人,竟没想到会有“蹭空调”的事!只怪今年的天气异常,热得时间太长呀,据报道上海、杭州连续高温摄氏37度以上的日期超10天,创历史纪录呢。
有人说,不就是因为穷吗,家里有空调或者不想省点电费,谁愿去这种小商店蹭?
这话似乎有道理,其实不尽然。
有个最新的例子,8月1日上午,多家媒体报道深圳大学女生罗琬璐在香港失联,她的同学和学校发消息帮助家人寻找。但几个小时后,香港媒体报道称,罗某失联是因为在香港盗窃被捕。而罗母反复表示,“我相信自己的孩子,不可能偷盗。”
罗母说她和丈夫都是中学高级教师,家里不缺钱,女儿在校园出生长大……我们相信罗母讲的是真心话,也相信香港警方没必要陷害罗某。罗琬璐连偷三家,并非偷完一家就走,真不像贪财的,她偷着好玩呢。这样的年轻人不止一个两个,去年有报道《6名富家女寻刺激比赛偷窃炫耀战"利品"》、《少年炫耀盗窃本领》等等。
最贴切的类比是卢梭的自述。他养成了偷窃的坏习惯,不差钱时也忍不住要偷。
5月份我参团在美国旅行,有些常接待中国旅游团的酒店,早晨的自助餐不提供鸡蛋、不提供水果。为什么?说中国人喜欢揣包里带出去中午吃。上个月我去台山市的下川岛,宾馆早晨的自助餐是凭票在进门处领一只鸡蛋。这不是谁歧视谁,是确有一些人养成了贪占便宜的习惯,虽然他们现在肯定不穷了!
就像鲁迅笔下孔乙己认为“偷书不算偷”,国人很多认为沾“公家”的便宜不是问题。据说,在欧美国家,或者在国内的外资企业机构,公私必须绝对分明:你不能用公家的一张纸,不能用办公电话去谈私事。但在我们这里似乎并没有这么“苛刻”。包括我自己在内,用单位的稿纸写私信、投私家稿件,从来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顺便说一下,上世纪60、70年代我在农村时,乡亲们若合伙偷了外村人的东西会毫无避讳地交流经验体会;若偷了城里人的东西,比如招待所的毛巾、杯子之类,不仅不可耻,还是吹牛的资本。)
蕴含其中的心理说复杂就复杂,说不复杂也不复杂,“乡土中国”,伦理道德标准也如投水之石,以自我为原点向外扩散,越远的人际利害关系,约束力越淡化。
如果运用“公地悲剧”的概念来解释这种现象和心理机制,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英国学者哈丁提出的“公地悲剧”概念很多人都引述过,这里就不重复了。它无非强调要产权清晰。中国俗话有“人多不洗碗,鸭多不生蛋”;生活谚语有“树大分杈,人大(应)分家”,都是讲要明晰产权,人们才会有责任心,才会有干劲,才会爱惜。
“人民公社”制度之所以会被“家庭承包制”所取代,就是要避免“公地悲剧”。现在, 我们讲经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首要的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所以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不必讳言,所有这一切理论和观点,都是建立在对人的自私自利本性体认的基础之上的。
那么,“马云的”无人超市难道产权不明晰吗?
太明确了,是股东们的!不仅不是国有的,也不同于地铁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建筑和设施,带有公共性质。但是,它同大商场、购物中心和大宾馆的大堂一样,带有公共场所的性质和功能,而不论它们是姓公还是姓私。
这种公共场所或者说对公众开放的场所,用产权不明确引出的“公地悲剧”来解释其受到的损害,不是很恰当。似乎可以用美国学者赫尔曼·E.戴利所说的“看不见的脚”来描述。“看不见的脚”指个人的自利倾向,导致不自觉地把公共利益踢成碎片。(赫尔曼·E·戴利 (Herman E.Daly)英文版著作《For the Common Good意即为了共同的利益》。此公中文译著有与人合作的《生态经济学:原理和应用》 )
如何防止“看不见的脚”,损害公共利益(对于“无人超市”来说,就是让它们无法正常营业,使投资超市的业主和众多潜在的顾客利益受损)?
这种“看不见的脚”,你不知道它会“走”出什么新花样,如这回把“无人超市”变成蹭空调的场所,并没有“剧本”,是发自“本能”的即兴“群演”。 因此,对那些人讲产权是不灵的。就像我家所在小区,大门口写了“共享单车,禁止入内”,可是还是有人把共享单车骑进大院来了,他难道不知道共享单车不是他家的吗?他就是这么自私,恬不知耻。

那么,用什么办法来制止这种“看不见的脚”践踏商业秩序和公众利益?我拿不出什么好对策:于我这种人而言,这类话题书生空议论,比评说怪力乱神和伪历史影视作品,要有意义一些而已。
我想,解决办法嘛无非技术、法律和道德三种。技术上可以设置程序,比如限制进入无人超市的人数与针对幼儿的年龄线。短时间无大碍的损害可以容忍一下,再严重一点的可以人工巡视劝导,更严重的损害可以报警处理,反正大数据时代到处有探头,追究到人不难。更重要的是提高社会公德水平。对此我是乐观的: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年轻人的公德意识在增强,他们不像年纪大的几辈人那么惯于贪沾小便宜。
至于“无人超市”代表的智能化对就业的冲击,我相信早晚也会找到全社会都能接受的制度安排,就像卓别林电影《摩登时代》所表达的工业革命对工人就业的冲击问题,不是也解决了吗?没有几年,我们已习惯了市内公交无人售票而不忧售票员有无生计,习惯了手机拍照而不问制售胶片的人如何谋生,习惯了印刷厂的铅字排版工人转行,正在习惯都市报发行员改送快递快餐……
多年前我去日本旅行,就看到人家售米用自动售货柜。他们人口密度那么高、科技那么发达,都不怕自动化、智能化带来的就业冲击,我们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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