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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知丨竞争利器丨经营管理丨品牌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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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计划在北京市布局50家便利店售药,如今已经超额完成。便利店售药并非北京一枝独秀,全国也即将铺开。
据“南方都市报”记者9月16日从北京市药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市取得经营板蓝根、电子血压计、医用防护口罩等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资质的试点便利店共58家。
原计划试点便利店50家,已超额完成任务
去年10月,北京市商务委联合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2018年12月1日,北京首家位于工体东路的京客隆便利店开始卖药。虽然便利店售药在行业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北京市去年年底出台该新政后,先后有京客隆、物美、苏宁、屈臣氏等四家非药品经营企业布局卖药。
今年3月,北京市召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宣布今年北京市将在50家连锁便利店布局售药业务。4月底,北京市食药安委和北京市药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试点在连锁便利店为市民提供乙类非处方药等销售服务的通知》,正式开启便利店试点销售乙类非处方药进程。
5月22日,位于北京科技大学院内的“物美便利店”成为海淀区首家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便利店,与此同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还有3家物美便利店一同取得了“售药”许可。截止目前,取得试点资质的已达58家,试点工作发展迅速。
放宽要求:零售门店不需配备执业药师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便利店提供售药服务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
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市、区多个部门围绕便利店售药项目布局、推进、落实等关键问题进行调研,就便利店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工作标准、企业需求、适宜品种等问题进行研讨,听取了企业、居民代表意见和建议。
“有几类要求被放宽,如执业药师配备,现在只要求连锁便利店总部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零售门店不做单独要求。” 也确定豁免售药便利店相邻药店间距要求。
此外,市药监局透露,针对企业申请试点售药服务,相关部门压缩了审批流程,为申请试点的企业建立了绿色通道,企业可享受到当天受理、当天验收、当天发证的便利。
“便利店卖药”将在全国铺开:北京并非一枝独秀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部门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
其中,意见第4条明确提出,较快连锁便利店发展。要求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早在1999年6月出台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里就指出,“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如今,国务院发文要求开展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这也意味着国家打算进一步放开便利店的经营范围,为更多群众购药提供方便。
允许连锁便利店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并非只有北京市一枝独秀。近两年也有不少省市开始鼓励其他商业企业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早在2015年,福建省就出台相关政策,允许连锁便利店设置便民药柜。2017年,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沈阳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明确指出,“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与传统药店相比,便利店覆盖人口密度较高。加强对便利店的药品监管,确保质量合理经营,将为市民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购药服务,提高广大市民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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