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求《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并对拟保留园区进行模拟评价的通知
鲁化安转函〔2017〕18号
各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为进一步优化化工园区布局,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和发展质效水平,加快我省化工生产企业尤其是重点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进区入园步伐,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征求意见稿)》)。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同时,根据此《标准(征求意见稿)》组织拟保留的化工园区进行模拟打分评价。
请将修改意见和园区模拟打分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月24日17点前统一将扫描电子版反馈至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如未按时反馈“修改意见”,视为无意见;如未按时反馈“化工园区评分表”,视为无计划保留化工园区。
联系人:韩天鹏
联系电话:0531-85107258 Email:hgcysjz@163.com
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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