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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的通知 蓝碳城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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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参编征集】5 项团体标准立项!诚邀各界共编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2026年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明确提出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实现协同降碳”。同年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发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国市监认证规〔2025〕5号),建立了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为低碳产品评价提供了制度支撑。2月初,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聚焦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碳数据管理与绩效评价等关键举措,推动全链条协同降碳。


站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前期蓝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蓝碳委)碳标签评价、碳披露等工作基础上,依据上述最新政策精神,对《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一、评价目标

本次评价旨在构建“可量化、可追溯、可信任”的低碳供应商体系,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1. 提升供应链低碳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碳排放核算与管理体系,夯实绿色数据基础;


  2. 促进上下游协同降碳:推动核心企业将低碳要求纳入采购标准,带动全产业链绿色转型;


  3. 增强国际竞争力:帮助企业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升出口产品低碳优势;


  4. 支撑绿色采购决策:为政府、央企、大型采购商提供低碳供应商识别依据,扩大绿色产品市场空间。

02

二、评价内容

评价工作从以下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察:

03

三、申报条件

01


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蓝碳工作委员会会员;

02


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及行政处罚;

02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或由行业协会、碳标签授权评价机构推荐的方式;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组织上下游企业集中申报


04

四、申报时间与流程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0日


1. 关注协会微信公众号,在后台留言“低碳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工作人员微信进行咨询与申报意向登记;

2. 材料提交: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蓝碳委秘书处;

3蓝碳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材料审核与综合评;

4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告颁证:公示无异议者,由协会统一公告并颁发“低碳产品供应商”证书,有效期三年。







05

五、申报材料

1. 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书);

2. 协会会员资格证明材料;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4.《低碳产品供应商评价报告》(按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5.  已获得的碳足迹、碳标签相关认证证书(如有)。

06

六、证书应用与激励

获评“低碳产品供应商”的单位将享受以下权益:

  1. 纳入协会“绿色低碳供应商库”,优先向政府部门、央企、大型采购商推荐;


  2. 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碳标签试点、绿色标准研制、国际合作交流活动


  3. 在协会官网、低碳城平台进行专题展示,提升品牌绿色形象;


  4. 获邀参加年度绿色供应链大会,分享低碳实践经验。

07

七、其他说明

1. 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供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 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3.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换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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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0935077 / 18005321111

电子邮箱:lantanwei202208@163.com

碳中和路上,期待与您同行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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