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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脉络梳理
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零碳园区,并明确建立一批零碳园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涵盖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结构优化等核心领域,确立了零碳园区建设的基本制度遵循,标志着零碳园区建设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行动,中国园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正式迈入"3.0时代"。
20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
2025年12月26日,三部委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52个园区,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标志着我国零碳园区建设从政策倡议迈入规模化实践阶段。
2025年12月29日全国零碳园区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会议环资司司长王善成主持会议并作总结,明确提出要“尽早建成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全国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会议传递出明确政策信号: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工作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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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申报时间窗口预计
“第二批申报何时启动”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从政策推进节奏、首批建设周期及会议部署信号来看,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启动时间可从以下维度预判:
政策惯性维度
回顾首批申报进程,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间隔约1.5个月;2025年12月26日公布入选名单,从申报结束到名单公布间隔约4个月。这种成熟范式大概率延续。结合现场推进会部署节奏,预计2026年4-6月将发布第二批申报通知,申报截止时间可能在通知发布后1-2个月,名单公布或在2026年四季度。
实践积累维度
首批52个园区目前已全面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其中24个园区正在推进重大工程建设,24个园区已启动前期工作。零碳园区建设是系统性工程,首批实践经验需要时间总结提炼,才能为第二批申报提供更精准指导。2026年二季度首批园区将积累约6个月的建设实践经验,足以形成阶段性总结。
目标导向维度
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要力争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首批已确定52个园区,意味着第二批及后续批次需完成48个左右的园区选拔。考虑到零碳园区建设周期通常为2-3年,为确保“十五五”末完成目标,第二批园区需在2026年启动申报,2027年前进入建设阶段。
综合预判
第二批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的关键时间节点为:2026年4-6月发布申报通知,6-8月完成地方推荐及材料报送,10-12月公布入选名单。园区需在2026年一季度提前启动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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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零碳园区四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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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园区的核心指标是建成年单位能耗碳排放不高于0.2或0.3吨/吨标准煤(当前全国园区平均水平约2.1吨/吨标准煤),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高比例绿电供给。首批入选园区中,江苏盐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风、光新能源装机超680万千瓦,年直供绿电超2000万度,推动企业电力碳排放下降75%以上;内蒙古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构建“风光储氢车”产业链,2024年新能源产品出口额超39亿元。这一特征预示,第二批申报园区需具备充足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或已建立稳定的绿电直供渠道。从区域分布看,新疆、内蒙古、甘肃等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的园区,以及东部沿海具备海上风电开发条件的园区,具备天然优势;同时,能够通过跨区域绿电交易、绿证认证等方式保障绿电供给的园区,也将获得政策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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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园区以新能源装备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算力中心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为主,形成“以绿制绿”的产业发展模式,既保证减排效果,又提升园区竞争力。例如,福建宁德福鼎工业园区聚焦“新三样”零碳制造,推进海上风电、光伏绿电直供项目,巩固全国“新三样”出口基地地位。第二批入选园区预计将延续这一产业导向:一方面,避免高耗能、高排放产业集聚,优先发展绿色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具备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能力,通过技术改造、流程优化实现现有产业节能降碳。此外,能够构建企业间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资源化交换的循环产业生态的园区,将更具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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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园区建设并非简单的能源替代,而是涉及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的系统性重构。首批园区的成功经验集中在两大创新方向:技术层面,探索绿电直供、智慧能源管理等新模式;机制层面,构建绿色金融支持、碳减排收益共享等新机制。第二批申报园区需在创新方面具备差异化优势:技术上,可重点突破储能技术应用、碳监测溯源系统等关键环节;机制上,探索绿色信贷、碳债券、碳减排收益权质押等多元化融资模式,或建立跨区域、跨主体的利益共享机制。例如,山西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园中园”模式建设零碳园区,规划风光储项目实现竞争力电价,这种模式创新有望成为复制推广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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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名单实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每个地区至少有1个园区入选,同时向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好的地区适当倾斜。这一布局体现了“全面覆盖、重点强化”的区域政策导向。第二批申报将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一方面,对首批入选数量较少的地区(如部分东部省份)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区域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产业转型重点地区(如资源型城市转型园区)增加入选名额,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此外,具备出口导向型产业集聚特征的园区(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园区),因需应对国际碳关税壁垒,其零碳转型需求更为迫切,也将成为重点考量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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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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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降碳专项:根据2025年9月正式实施的《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对“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包括零碳园区相关项目)的支持比例为核定总投资的20%。这笔资金可用于支持园区内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统、关键工艺降碳改造、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先进技术示范应用。这是支持零碳园区建设的主力资金渠道。
2、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专项:零碳园区建设包含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扩容。对于园区配套的污水、固废处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可申请此类资金。根据专项不同,支持比例差异较大,例如部分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项目,中央投资比例最高可达60%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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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为符合条件的零碳产业园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重点投向园区的绿色能源供应、节能降碳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国家三部委的通知中明确鼓励“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与无偿补助的中央资金不同,专项债要求项目自身或关联部分能产生稳定的市场化收益,如标准化厂房的租金、集中供能(热、冷)收入、充电服务费、数据服务费等。在谋划时,可将园区内收益明确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如绿色数据中心、智慧停车场)与部分准经营性设施打包,设计出能够覆盖债券本息的现金流,从而成功申请专项债,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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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笔规模庞大且常态化的资金。仅2026年,财政部提前下达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就高达528.42亿元。零碳园区通过系统性改造实现的持续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使其有充分资格持续申请这类资金,用于支持运营期的污染监测、设施维护、生态管护等。
部分地区设立专项引导基金,对零碳技术攻关项目、节能降碳示范项目等给予补贴。对通过零碳园区验收或达到特定碳减排目标的园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或示范奖补,金额通常在几十万元至百万元不等。
一个成熟的零碳园区资金拼盘,理想的结构应是: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前沿技术和关键示范项目的部分资本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覆盖大量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则用于支持长期运营和绩效奖励;剩余部分通过园区自有资金、绿色信贷和社会资本(如绿色产业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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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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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
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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