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方案背景与战略定位
广东作为全国海洋经济的领头羊,拥有4114公里大陆海岸线、41.93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8年居全国首位。
但在全球海洋科技竞争加剧、海洋产业发展模式变革的背景下,广东海洋经济面临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型压力。
这份行动方案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对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积极响应。
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要“全面建成海洋强省”,这一目标的设定既体现了广东海洋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也彰显了其引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雄心。
02 四大行动构建发展框架
方案设计了“四大行动”作为核心框架,分别为海洋科技领航行动、海洋产业加力提速行动、海洋经济平台主体培优行动和海洋经济支撑保障行动。
海洋科技领航行动强调原始创新,提出要“加快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将“用好‘梦想’号大洋钻探船等重大科研设施”作为具体抓手。
海洋产业加力提速行动则系统规划了十八个重点发展领域,形成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未来产业竞相涌现的梯次发展格局。
方案特别提到,要“推动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观光旅游等相结合”,这种立体化海洋资源利用思路体现了现代海洋经济的特点。
03 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
科技创新被置于引领位置,这是该方案的显著特点。文件明确要求“聚焦深水、绿色、智能、安全等海洋高新技术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海洋科技项目”。
在高技术船舶、海洋新能源、新型材料、水下装备、深海作业等领域,方案提出要“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并强调“突出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国产化替代”。
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方案规划了包括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极地综合保障基地、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子网在内的海洋重大科研平台体系。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案还提出要“建好用好海洋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成果转化平台”,构建从技术攻关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创新体系。
04 产业升级的多元路径
方案对海洋产业的规划既有广度也有深度,覆盖从传统渔业到前沿空天产业的十八个领域。
在现代海洋渔业方面,提出“全产业链发展种业、养殖、加工、装备”,并创新性地推广 “现代化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模式。
对于海洋新能源产业,方案不仅要求规模化开发省管海域风电项目,还提出“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建设”,并支持在珠海万山等地布局建设海上综合能源平台。
方案还前瞻性地布局了海洋空天产业和深海极地产业等未来领域,提出要“有序开通海洋、岛屿、海上平台之间的低空航线”,支持广州、珠海、阳江等市发展商业航天产业。
05 区域协同与开放发展
方案在空间布局上强调差异化发展和区域协同。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广州、珠海、汕头、湛江等市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探索 “飞地”“飞海”模式 成为区域协同的创新点,方案鼓励“山区城市与沿海城市共建海洋产业园”,这种跨区域合作有助于整合全省资源。
开放合作方面,方案强调强化粤港澳三地海洋领域合作,加强与福建、广西、海南等周边沿海省份的交流,并推进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海洋经济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推进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友好港口、临港园区、境外经贸合作园”,这是广东海洋经济“走出去”战略的具体体现。
06 绿色发展与保障机制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方案始终,特别设置“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节。提出要“高质量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打造一批和美海岛、美丽海湾”。
方案还前瞻性地规划了蓝碳经济发展路径,提出要“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推动制定蓝碳标准和核算交易体系”,这意味着广东正积极探索海洋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机制。
在实施保障方面,方案设计了多元化的支持体系。包括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整合优化现有涉海产业基金资源、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支持等。
监测评估机制也得到强化,方案提出要“建立海洋强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海洋大数据库”,为政策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本文解读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实施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