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动全市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经区(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委遴选了一批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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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纳入青岛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六批)的名单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拟纳入青岛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六批)的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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