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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碳”纠纷!

北京首例“碳”纠纷! 碳技术服务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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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首例“碳”纠纷!

2月23日,北京首例碳排放配额交易民事诉讼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四川某发电公司诉北京某环保公司碳排放配额交易违约,索赔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

四川某发电公司诉称,2021年12月该公司就碳排放配额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后,与北京某环保公司就2021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某采购项目达成中标协议。北京某环保公司中标后,多次致函四川某发电公司提出推迟碳排放配额交割时间、修改碳排放配额交易中标价格。


四川某发电公司认为,北京某环保公司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为保证自身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四川某发电公司向某石化公司采购了碳排放配额,依据合同约定,四川某发电公司要求北京某环保公司为其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


被告代理人辩称,北京某环保公司无国家规定的碳排放配额交易资格,原告没有按照国家招投标规定进行采购,也不符合国家规定碳排放交易必须在相应平台进行的具体要求。合同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原被告举证质证,并就比选方式进行碳排放配额采购是否受招标投标法或者有关部门规章的约束,本案中的合同是否成立并有效等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履约交易的推进,碳市场各企业交易主体产生的一些争议纠纷也进入诉讼渠道,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发布相关意见,对人民法院审理的涉碳案件提出具体指导。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扩容和多元化,还会带来涉碳纠纷案件类型、数量的进一步增加。最高法在近日出台的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审理碳排放权交易案件,要依法明晰碳市场交易相关主体之间的权责,推动提高市场流动性、形成合理碳价,增强企业碳减排动力。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三级高级法官孙茜表示,在新形势下,我们将加大对碳排放配额、核证自愿减排量、碳汇等涉物权、合同、侵权案件,以及在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核证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进行登记、交易的其他碳产品案件,环境保护税案件等涉碳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推动碳市场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

文章来源:碳达峰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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