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湖北省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湖北省能源局 湖北省气象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湖北省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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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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