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钱袋子”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 专注主业
我国首部学前教育法实施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禁止强制“刷脸”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新规实施
专设“快递包装”独立章节
填补快递包装制度空白
公立医疗机构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国家标准施行
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45255-2025)国家标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从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评价周期、评价验证、评价应用等方面,规定了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的技术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应用提供参考,对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推进与国际标准接轨
突出促进导向
引导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修订发布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于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法》修订突出促进导向,增加餐饮业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化发展、标准制修订、地方特色餐饮培育等方面的鼓励性条款,引导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内部管理、提醒提示、供餐环节、消费场景等角度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要求和鼓励性措施,优化调整经营管理有关要求。同时,完善相关主管部门职责表述和执法衔接条款,增加促进行业发展、制止餐饮浪费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内容。
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实施
引导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
坚持“敏捷治理” 依法促进和规范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
不得以军队单位名义
从事药品商业宣传
加强对植物新品种管理保护
中国对这5个国家试行免签政策
供稿:中国政府网 人民网 江阴新国联
发布: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