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月13日下午3时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交易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概况:
序号 |
标的物所 在位置 |
面积 (㎡) |
拍卖参考价 (万元) |
参拍保证金 (万元 |
|
1 |
宜昌市东山大道148号自由空间 |
32.77 |
13.67 |
4 |
|
2 |
58.47 |
24.39 |
4 |
||
3 |
52.15 |
21.75 |
4 |
||
4 |
33.86 |
14.12 |
4 |
||
5 |
47.81 |
19.94 |
4 |
||
6 |
29.87 |
12.4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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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5.21 |
14.69 |
4 |
||
8 |
宜昌市体育场北路169-1号 |
106.98 |
77.85 |
12 |
|
增价幅度:1-7号标的1000元整(或1000元的倍数)
8号标的2000元整(或2000元的倍数)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 12日17:00前,对标的相关资料及现状进行展示。
三、特别说明: 1-7号标的:1、该房屋以现状拍卖,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测绘费由买受人承担,其过户税费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的期限:拍卖成交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买受人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
8号标的:1、房产以现状拍卖,面积以房地产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测绘为准;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的期限:拍卖成交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
四、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16年1月11日16:30前向执行法院指定账户交付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经确认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保证金账户全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帐号:42201331601050217558
开户行:中国建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山支行
交款单备注栏注明:1-7号标的物(2015)鄂夷陵执字第282-1号案竞买保证金,8号标的物(2014)鄂西陵执字第64号案竞买保证金。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宜昌联交所:0717-6331053 18607206755庄经理
湖北翰瑞拍卖公司:0717-6760646 13807205656罗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 0717-6333918
工商局监督电话:0717-6457796
六、网络公告: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宜昌联交易所网站:www.yczbzx.com
湖北翰瑞拍卖公司网站:www.hrx.net.cn
微信号 :HRX58277
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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