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描述】
凡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经实名注册后,均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渠道,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查询已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并可自行下载或打印纳税清单。个人也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上查询或打印。
【政策依据】
1.《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启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地税个〔2015〕1号)
2.《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的通知》(沪地税函〔2015〕28号)
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有关事项的函》(沪地税函〔2016〕43号)
【办理条件】
1.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通过“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开具需实名注册。
3.通过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开具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
【受理部门】
1.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网上)
2.本市税务机关设立的自助办税终端(即ARM机)
自助办税终端可前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参见办理条件。
【基本流程】

源自:上海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