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复工条件
在本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职工总人数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2018年和2019年亏损且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2018年和2019年末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0%至70%的中小企业,可按照困难企业标准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末6个月的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及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企业,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对于首次缓缴期不足一年的,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可在缓缴期满前60日内,再次提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缓缴申请。连续申请不得超过两次,且两次缓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推广优化线上招聘服务,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招聘活动,动态发布岗位信息,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全程网办,发挥“不见面”审批和预约办件优势,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APP、邮政寄递、全程代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方式办理,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通过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
对涉及疫情防控、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复产,行业主管部门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防疫必需物资购买渠道,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减轻企业负担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相关企业,由区财政予以补贴,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加大金融支持
协调驻区银行机构,对因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不得断贷、抽贷、压贷;
在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特殊阶段,协调银行机构酌情给予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补助等政策效应,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
支持中小企业用足用好转贷引导资金、外贸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完善政策执行
7.加快涉企资金兑现。
对相关单位提报的已列入2020年度预算安排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兑现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拨付流程、建立登记台账;
对预算单位审核通过的上述企业资金申请及时进行资金兑现,做到兑现一笔、销号一笔,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8.开展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
收集外贸企业开具“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对企业新签立的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减少贸易风险点。

租金减免
对承租区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份减免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免租金50%。
对租用其他业主经营性用房的,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等业主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区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给予业主专项支持。

贷款展期
搭建银政企服务平台,引导区内银行机构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延长授信期限、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帮助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引导区内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偿还困难的贷款办理展期或延期偿还,对相应贷款不计入企业征信记录。
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疫情期间驻区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新增的不良贷款,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信贷应急周转
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用足用好企业信贷应急周转金政策,利率优惠至每日0.5‰标准执行,期限最长可达15天。

融资担保、保险优惠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优惠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引导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支持外贸企业利用政策性保险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国际贸易风险。
对崂山区外贸企业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区级财政在市级支持标准基础上另给予10%的支持(市区两级支持最高100%),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基于相应行业费率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优惠支持。

劳动用工支持
针对复工企业劳动用工需求,推出“网络招聘、远程面试”用工服务模式。
通过整合政府和社会各类资源,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求职信息,引导供需双方通过青岛就业网、“青岛微就业”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实现双向对接、自动匹配。
通过对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短信群发、网格微信发布等形式,实现企业用工信息的精准推送、精准对接。
鼓励民营人力资源机构挖掘线上资源开展招聘求职对接活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中介服务。

生产活动支持
鼓励支持崂山区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微电子等企业为区内企业实现“云办公”及其他远程办公提供技术支持指导。
对辖区内运输煤炭、油气、化工、医疗物资、机械设备、农资和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承运单位实行“不见面办理”通行证,并安排专人将通行证送至企业。

减税降费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免、延期、缓缴、退还中小微企业相关税费和援企稳岗扶持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对符合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在办税服务厅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通两个窗口为绿色通道VIP(40、41号窗口),并根据业务量动态增加绿色通道业务窗口,减少企业等待时间。

区级财政支持
财政资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倾斜。
明确需重点支持的行业和企业范围,提前兑现2020年产业扶持资金,按先进制造、对外贸易、文化、旅游、建筑、金融、总部经济等“一业一策”相关政策组织企业申报并预拨扶持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缓解企业资金难题,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降低企业成本
降低企业用电用水成本。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企业用电增长部分,给予每度用电补贴0.2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其它企业在做到有效防控的前提下早复工早复产,上半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幅达到10%以上的,给予用电增长部分每度补贴0.1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用电增长部分每度补贴0.15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相关企业万元GDP用水量符合《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增长10%以上的,给予用水增长部分每吨补贴0.3元,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降低企业转贷基金使用费用。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企业转贷基金,支持经营受疫情影响、确有需要的中小企业。单笔业务转贷基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15天,应急转贷费率由使用额度的日均0.1%降低至0.05%。启动1500 万元区科技金融履约助贷基金,对优质企业给予还贷续贷支持。
补助中小外贸企业参展费用。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参加境外展会的,对企业已支付且确实无法退回部分的展位费按50%给予补助。
鼓励减免企业租金费用。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创业载体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优先推荐减免租金的孵化器、加速器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参加创新创业大赛。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给予社会保险费缓缴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实行紧缺工种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新招用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10类紧缺工种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员,按照高级技师800元每月、技师600元每月、高级工500 元每月、中级工300元每月、初级工200元每月给予财政补贴,助力企业招人留人。

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的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上云。推动企业办公、管理、生产等信息系统上云,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对企业上云购买、使用云计算资源或服务的费用超过10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
支持疫情防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防控系统研发。对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推广应用且投资额超过10万元的疫情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研发远程医疗诊断系统、AI体温监测系统、视频会议及云办公系统、智能消毒机器人等可用于疫情防控的软件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且投资额1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力度
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政策。对允许发展类且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按照设备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实施区市技改奖补政策叠加奖励。对获得市级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再给予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产品的制造业企业,按市财政奖补资金给予1:1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立总规模1.2亿元的中小企业“助保贷“平台,在疫情期间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所新增的不良贷款,按50%的比例给予风险代偿。
鼓励银行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疫情期间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奖励原则,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期间每新增一户区内首贷中小企业,按每户1000 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新增区内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按贷款金额1‰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新增无还本续贷贷款,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予以奖励;对新增区内制造业中小企业中长期信用贷款,按贷款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引导金融组织优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经地方金融监管局认定的六类地方金融组织,在疫情期间向中小企业新增融资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业务息费平均水平同比下降的,按其融资服务金额1‰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对其新增的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采购及流通、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领域融资服务的,按其融资服务金额1‰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30 万元。对融资担保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生实际代偿损失金额的20%给予补偿,每家担保公司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鼓励区内上市企业市场化并购。疫情期间,区内上市企业收购区内中小企业,区财政按区内上市企业收购总规模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对区内被收购中小企业按收购总规模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上述奖励与《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城办发〔2020〕2 号)第13条和第28条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并对区内上市企业在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提前兑现企业发展扶持资金。2020 年度区已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具备条件的提前拨付,以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开展企业应急公共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设立贸易纠纷法律服务专线,对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订单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贸易风险。
优化企业办税服务。凡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的百万元版及以上最高开票限额的,实行直接审批,无需实地核实。对所有纳税人提供3公斤以内发票免费邮寄服务。
强化援企稳岗服务。购买专业化网络平台招聘服务,免费为中小企业发布用工需求信息,提高人力资源供需对接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借助大数据筛选,精准确定符合援企稳岗政策的企业名单。采取“不见面,零跑腿”方式,快速高效将援企稳岗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行“先进行告知、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三步式行政执法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细化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方案,创造条件帮助企业解决集中医学观察点、返工包车接送、生产资料运输等问题,协助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供应。
“一企一策”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多渠道提供金融扶持、减免中小企业税费、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
鼓励文旅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销售平台等进行文旅商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培训机构通过销售网课的方式拓展经营。
引进培育动漫设计、影视制作、游戏开发类企业以及线上旅游、住宿、餐饮平台类领军企业,培育新型服务业态。
2月6日,青岛蓝谷就积极应对疫情
提出对疫情解除前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实施备案制度,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一企一策”协助企业做好复工方案。
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在用工保障、资金支持、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延长蓝谷政策兑现时限至疫情解除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上容缺受理方式,开展新政策出台后原政策的兑现工作,帮助各科研院所、中小企业缓解疫情期间资金压力。
完善项目资源储备,围绕“3+3”主导产业方向,充实项目库、人才库、产品库,细化产业规划布局图、招商图、重点产业企业目录,建立本地企业招商需求库、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载体资源库、主导产业链企业名录库,丰富项目储备。
全面开展网络招商,探索网络招商会模式,制定网络招商方案,利用门户网站、移动端发布项目信息,组织网络洽谈会、远程协商会、网上签约等活动,改“面对面”交流为“屏对屏”沟通。
规划科教产融园区,制定科教产融一体园区规划方案,规划海洋生物医药、海洋信息、海洋技术装备为主导的科教产融一体园区,集聚一批相关产业企业。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每个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熟知项目洽谈签约、腾地拆迁、开工建设全链条流程,落实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求,逐一对接项目促进计划,合理安排落地工期,确保能落地开工的尽快开工。
开展僵尸项目处置,对拿地后迟迟不开工或烂尾工程项目,通过网络约谈、发律师函等方式,督促项目加快推进。
部分来源:青岛创客
青岛鼎丞智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是青岛市城阳区唯一一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 是集专利、商标、版权、诉讼维权、知识产权战略等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公司始终以高效、优质、专业、诚信的企业理念,信誉至上,质量为本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

公司拥有从业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人、专利分析师、知识产权注册运营师,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师、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国际技术交易经纪人、科技项目咨询师,众多的专业资深人士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

专业领域覆盖机械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通讯工程、半导体光学、化学生物、医学医药等诸多高新技术领域。
业务范围:
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专利预警/分析布局、专利导航/专利运营、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国际PCT专利、国际商标注册、知识产权维权、专利复审/无效宣告;
科技创新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科技成果转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专精特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鼎丞知识产权服务热线:韩老师 0532-89083686 / 18766275885,欢迎垂询!
鼎丞知产

按二维码 识别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