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宇经济是向空间要效益的新载体。近日,崂山区公布了《崂山区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开稿)》,在楼宇经济的投资、招商、运营等方面发力,其中,楼宇年税收首次超过50亿元的,将给予100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适用于以商务办公为主要用途的产业楼宇,且满足以下条件:
(1)单栋楼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未达到1万平方米但纳入区楼宇经济统计范围的其他重点楼宇和楼群;
(2)已建成楼宇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并能够持续增长;
(3)楼宇投资商、楼宇运营商以单一产权或分割产权方式整体运营商务楼宇,且能够导入优质企业、培育税源,并与区政府签署楼宇经济发展合作协议。
新建楼宇投资商或运营商与区政府签署关于楼宇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经济贡献等指标履约协议,按照计容地上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奖励。
在满足楼宇企业入驻率及属地注册率要求的基础上,存量硬件设施、商务生活配套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楼宇投资商改造奖励,单一工程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单栋楼宇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外提供餐饮公共服务的楼宇,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200万元以上,自运营年度起3年内,每年按照1.5元/平方米/日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综合考虑楼宇区位交通、硬件设施、运营服务、社会经济贡献等因素,对楼宇进行星级评定,获得超五星、五星、四星级的楼宇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达标奖励。

1、按照崂山区特色产业楼宇评分标准,根据特色产业集中度、楼宇企业入驻率、属地注册率达等指标情况,培育评定特色楼宇。
2、列入特色楼宇培育计划的,给予50万元培育奖励。认定为特色楼宇培育计划的,给予100万元认定奖励。
3、实施“腾笼换鸟”计划,新置换项目年纳税强度提高3000元/平方米,符合崂山区重点产业发展定位,按置换承租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置换面积奖励。
4、楼宇年税收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给予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5、亿元楼宇年税收每增加1000万元或属地注册率每提高5%,给予20万元的经济贡献奖励。
(4、5不可重复申请,税源经济贡献同一奖励对象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引入专业基金参与楼宇新建投资或存量楼宇改造运营,实现楼宇资产增值收益。
新建楼宇保持产权自持比例100%、70%、50%三年,平均年税收达到5000万元,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扶持奖励。
每年评选不超过五家优质楼宇运营商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开展楼宇党群工作,鼓励建立党群阵地,给予建设楼宇党群服务中心(驿站)的楼宇一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投资建设、产业招商、运营服务的重点楼宇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服务,“一楼一专班”、“一楼一方案” “点穴式”撬动楼宇经济高品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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