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高新经发促〔2019〕47号),为进一步鼓励服务外包业务扩大发展,现开展2020年度服务外包产业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对以软件服务外包业务为主业的软件与信息技术企业,设立后一年内承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达200万(包含200万元,下同)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达到4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达到6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达到8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达到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设立后两至五年内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执行金额比上年度增量每增加300万元,给予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
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数据为准。
对当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额超过50万美元的企业,每10万美元给予0.2万元奖励;
对当年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每100万元人民币给予0.2万元奖励。
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以“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业务系统”认定数额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三、申报及审核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招商部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1.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主责部门。
2.各主责部门负责初审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至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创业大厦A座2116室)。
3.高新区经济发展部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下达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由财政局按程序拨付。
四、有关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高新区管委将依法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的资金,取消3年内有关政策申报资格。
2.各主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做好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3.企业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会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高新区管委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1高新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请表
2企业责任承诺书
3服务外包合同协议统计表
高新区经济发展部
2021年3月25日
鼎丞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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