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才是一个地区未来发展
的重要推动力量,
引才,各个城市的脚步从未停止过。
近日,为支持企业引进亟需人才。
崂山区开展了一系列人才申报工作
@崂山单位,
快来看看吧!

2021年度崂山区产业巨峰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在崂山区依法注册纳税、合法生产经营并符合崂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且在2020年全职新引进企业发展亟需人才的企业。
✔发挥企业引才主动性,实行配额制管理模式,经评审认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择优评选5-15家科技企业,给予人才引进配额,每个配额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人才引进补贴,给予人才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政府津贴。
申报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能力,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能力。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➀培育或引进过市级以上高端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或泰山学者、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时人才仍在企业任职的优先推荐。
➁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端科研平台和人才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
➃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2020年度区级主要经济贡献扣除根据《崂山区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打造高端新兴产业的若干政策(修订)》享受的扶持资金额度后,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区级主要经济贡献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区级留成部分。
全职引进的产业巨峰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崂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且在企业科技研发、技术创新等工作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2.人才须为区外全职引进。创新类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其中,中国境内人才人事(劳动)关系须正式转入崂山区,且在崂山区缴纳社会保险;外籍人才须持外国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等有效证件,且每年累计在崂山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交崂山区科创委科技创新部,申报书需加盖企业公章,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2021年度崂山区高端人才集聚计划项目
✔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经崂山区推荐新培育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泰山学者;
✔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崂山区新引进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以及2020年3月25日前崂山区新引进、受新冠疫情影响未能参与上年度申报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对新培育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泰山学者,经认定,分别给予人才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人才所在的单位,每新培育1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新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和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须签订入驻协议(项目任务书,模板见附件2),规定2个年度的工作指标,进行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考评。扶持资金参照新培育人才的奖补额度分批拨付,按照引进后拨付30%,完成中期指标后再次拨付30%,全部完成协议指标后拨付40%的方式予以扶持。对未完成协议中规定指标的,停止拨付后续扶持资金。
申报基本条件:
➀新培育的高端人才是指经崂山区推荐、获得上级部门认定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泰山学者。
➁全职引进的创业类人才须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 以上。全职引进的创新类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且全职在崂山区工作。
➂人才依托单位须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
▲扶持资金由人才依托单位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金宏网(崂山区科创委科技创新部)或邮箱(lsqkcwkjstb@qd.shandong.cn)发送至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文件名备注人才姓名+申报单位名称)
2021年度崂山区高校院所人才支持计划
扶持资金
✔由崂山区企业吸纳转化的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项目,须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确认为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且技术交易额计入经青岛市技术交易市场认定的2020年崂山区年度技术交易额。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合同经费支付。
✔申报单位须为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高校院所和企业。补助时间范围:登记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
✔经评估,对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按照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发生额的10%分别予以补助。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年度补助资金最高2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高层次人才。每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每笔合同的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邮箱lsqkcwkjstb@qd.shandong.cn发送至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创新部(文件名备注申报单位名称)。
2021年度崂山区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
扶持资金
✔2020年经崂山区推荐获得青岛市或山东省认定的院士工作站。
✔申报单位须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
✔对新设立的市级及以上院士工作站,经考核评估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用于工作站的条件建设、项目研发、人才培养等。扶持资金拨付方式,按照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奖励,运行后获得考核优秀再给予30万元奖励的方式执行。
▲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通过邮箱lsqkcwkjstb@qd.shandong.cn发送至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创新部(文件名备注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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