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育规下样本企业
对当年新增规下样本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奖励;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2年新增的规下样本工业企业。
2.申报资料
(1)城阳区2022年新增规下样本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企业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12月所有税种年度)];
(5)奖励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新增规下样本企业)(附件9);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2)。
(二)全面鼓励年度升规纳统
对2021年及2022年2月首次实现年度升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实现纳统年度奖励15万元。
1.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及2022年2月首次实现升规纳统,且未享受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的工业企业。
2.申报资料
(1)城阳区2021年及2022年2月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12月所有税种年度)];
(5)奖励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新增规模以上企业)(附件10);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2)。
(三)突出鼓励月度纳统
对当年实现月度纳统企业:产值1亿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产值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奖励;产值3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80万元奖励;产值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及2022年实现月度纳统的工业企业。
2.申报资料
(1)城阳区2021-2022年工业企业月度纳统奖励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所有税种年度的(仅12月));
(5)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科目余额表(1级到末级,选时间“1-12月”,导成一张表,Excel格式)
(6)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应交税费明细账(1-12月份,Excel格式)
(7)奖励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新增规模以上企业)(附件10)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2)
(四)鼓励已纳统企业加快发展
对产值、增速达到以下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以下标准如下给予奖励:当年产值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80%的,给予3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60%,给予5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40%,给予8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10亿元(含)以上、2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25%,给予10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20亿元(含)以上、50亿元以下,且增幅达到15%,给予120万元奖励;当年产值50亿元(含)以上,且增幅达到10%,给予15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在我区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2年产值及增速达到相应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所需申报材料
(1)城阳区2022年已纳统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企业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企业2021和2022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12月所有税种年度)];
(5)企业2021和2022年度科目余额表(1级到末级,选时间“1-12月”,导成一张表,Excel格式)
(6)企业2021和2022年度应交税费明细账(或序时账,1-12月份,Excel格式)
(7)奖励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鼓励已纳统企业加快发展)(附件11)
(8)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2)
(一)企业申报。按照本指南所列申报资料,企业于2月24日前向所属街道报送材料。申报材料请按各类项目的数字序号顺序装订。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仅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街道初审。各街道对本街道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于2月28日前将街道审核推荐意见(一式两份)、《*****街道办事处新增规下样本、新增规模以上、月度纳统、已纳统企业汇总表》(附件5、6、7、8一式两份)、企业装订成册的申报资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区工业信息化局。
(三)征求意见。区工业信息化局将街道初审推荐名单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区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查意见依据文件规定测算补助资金数额。
(五)公示。区工业信息化局将拟给予奖励的企业名单在“城阳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政策兑现。公示后,区工业信息化局按规定提出意见,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由区工业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一)各单位要加大对我区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奖励的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安排专人对企业提报的材料认真审核,确保提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申报程序、时间节点及时提报相关材料。
(二)各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58770280
金宏网址:城阳区工业信息化局工业运行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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