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街道、功能区经贸办(经发办、服务中心):
为扶持企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政发[2022]29号)及实施细则要求,现组织企业申报2022年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项目(工信部分)。请各镇(街)、功能区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见附件)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3年3月8日(星期三)前将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各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责任科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功能区盖章后,连同加盖公章的附件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
责任科室受理项目及联络方式:
技术科受理项目:工业设计中心奖励、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技术改造奖补
联系人:宋应东 李玲玲 联系电话:66091603
邮箱:syd88@qd.shandong.cn
报送地址:创智新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A506
运行科受理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联系人:王晓燕 刘甜 联系电话:66091611
邮箱:jmgxjjyxk@qd.shandong.cn
报送地址:创智新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A505
信息办受理项目:十佳场景示范项目奖励
联系人:张海英 联系电话:66096196
邮箱:jmqgxj@qd.shandong.cn
报送地址:创智新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D507
行办受理项目:帮助开拓市场奖励
联系人:张臻 联系电话:66091609
邮箱:jmgxhb@qd.shandong.cn
报送地址:创智新区宁东路166号科创中心A505
免审即享项目(无需提供申报材料):入围“市长杯”小微企业创新大赛复赛资格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
附件:
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工信部分)
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实施细则(区工信局部分)
第一条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200万元、5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青岛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即墨区注册并纳税,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须加盖公章;
3.上级下达的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电话:66091602
第二条 对新通过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 技术装备,给予成套装备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单台设备最高不超过 25 万元的配套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在即墨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范围为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
3.认定产品已实现销售。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
2.通过省级认定的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以上申请材料,请准备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
电话:66091610
第三条 对入围青岛市“市长杯”小微企业创新大赛复赛资格的项目,每个给予 5 万元奖励。此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即墨区注册纳税,入围青岛市“市长杯”小微企业创新大赛复赛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 (根据入围青岛市“市长杯”小微企业创新大赛复赛推荐文件或证书)。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66091620
第四条 对在我区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当年新上设备投资额 300 万元(含) -500 万元的(均为不含税价,单台设备不含税价不低于 1 万元;仅限生 产、研发、检测设备,不包含二手设备,下同),给予设备投资额 12% 的补助,补助资金以当年实际地方财力贡献为限。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我区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
3.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4.当年新上设备投资额300万元(含)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单台设备不含税价不低于 1 万元;仅限生 产、研发、检测设备,不包含二手设备);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须加盖公章;
3.企业当年投资设备明细,加盖公章;
4.企业当年购买设备合同、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电话:66091602
第五条 对入选青岛市“十佳场景示范”的,给予 50%配套奖励,奖励资金以当年实际地方财力贡献为限,并与技术改造、工业互联网改造资金不重复享受,按最高额度进行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即墨区注册,上年度获评青岛市“十佳场景示范”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所属镇街、功能区公章;
2.入选青岛市“十佳场景示范”项目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3.以上申请材料,请准备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材料真实性声明。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发展办公室
电话:66096196
第六条 对新获评的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青岛市即墨区注册纳税,经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不含复核企业)。
(二)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相关认定文件奖励)。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集聚发展办公室
电话:89067136
第七条 对首次被青岛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高于 10 万元奖励,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即墨区注册纳税,首次被青岛市认定的“专精特新”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公布的认定文件或证书)。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即墨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办公室
电话:66091620。
第八条 对我区职能部门统一组织企业参加的境内外重要展会,经区政府批准列入年度计划,展位费、搭建费由区财政全额负担,其中搭建费最高不超过 2000 元/平方米,单个企业单次展会补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一)申报条件
1.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组织企业参展,且在本市行政区域注册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展会扶持范围为列入区政府扶持计划的境内外重要展会。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补助申请表;
2.企业或行业协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3.展位费、搭建费发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以上申请材料,请准备纸质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每年3月份,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政策咨询
单位: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行业发展办公室
电话:66091609
鼎丞知产
省心,安心,放心
关注我们,了解最新行业资讯!

鼎丞知识产权服务热线:韩老师 0532-89083686 / 18766275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