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责任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和《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通知》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市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已申报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填报: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线下报送:企业需将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佐证材料(附件5)等按顺序胶装成册一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一份和可编辑电子版,于4月12日前报送至城阳区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科(联系人:苟飞飞,联系方式:58770875)。
(二)区市初审
区工信局按照申报推荐条件和申请书所列初核指标,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初审核实;同时对申请复核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标准逐一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三)市级评审推荐
市民营经济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并将评审通过的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组织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企业申报。
(二)加强工作协同。加强区街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摸清辖区内优质企业底数,开展“点对点”精准政策推送,组织“一对一”精心辅导,帮助企业熟悉申报流程,指导企业认真准备佐证材料,提升初审推荐企业通过率,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附件: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
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
鼎丞知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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