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升规纳统入库指南
当前,我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区统计局及各街道统计机构将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查。请在城阳经营的企业积极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工作,主动、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城阳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符合政策的升规纳统企业还能获得资金奖励,欢迎积极申报!
01
纳统的含义
“纳统”是“将达到限额统计标准的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范围”。包括4类企业:
1.规模以上工业
2.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
02
规上企业入库的意义
规上企业是我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其入库的质和量,对全面如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效益的提高、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升级的提速起着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提高规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3
申报时间
2023年年报审核时间截至11月3日,2024年2月月度审核时间截至1月15日,2024年3月-12月月度审核时间截至当月3日。
04
纳统所需材料
共性材料:一执照两表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3.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表内信息需与其他申报资料一致)。
工业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4.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电子版,jpg格式);
5.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6.生产产品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8.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9.“规下升规上”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
10.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11.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的,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的,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业
1.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此表打印在一面A4纸上,同时提供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参考格式见附表);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企业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请将此表打印在一面A4纸上(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4.加盖单位公章的《限额(规模)以上单位申报纳统承诺书》;
5.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差异说明:针对利润表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有差异的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格式文本,见附表),差距较大的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6.加盖单位公章的主营业务证明:包括《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构成说明》(格式文本,见附表),需分项列明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占比及对应的增值税税率(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相关合同(合同额不能过小,通常应占申报时营业收入的50%以上,可以提供多份)、发票(与提供的合同相对应,每份合同对应2-4张,额度不能太小)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
7.申请入库单位,必须建立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月开展会计(财务)核算,能够按月提供相应财务资料。企业在报送入库纳统所规定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供当年分月利润表,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建筑业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05
纳统奖励政策
纳统奖励政策
1.《城阳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纳统的奖励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给予20或30万元奖励。
2.《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助力企业扩容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文件规定的给予30至100万元不等奖励。
联系方式
城阳街道 87869473,87968875
流亭街道 66915011,66915008
夏庄街道 58900171
惜福镇街道 87883007
棘洪滩街道 87805376
上马街道 87811787,67796317
河套街道 87821527
红岛街道 8783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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