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被提名项目和人选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24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确认符合提名条件。
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提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1.项目公示。被提名项目和人选应按照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提供材料,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申报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汇总表。
报送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5号城阳区经贸中心南楼8层
收件人:城阳区科学技术局(综合业务科)
电话:87861158
文源:城阳科技
省心,安心,放心
关注我们,了解最新行业资讯!

鼎丞知识产权服务热线:韩老师 0532-89083686 / 18766275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