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城办发〔2022〕14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城科字〔2022〕19号)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城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城阳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技术合同服务点。
1.企业技术合同已经完成登记并核定技术交易额,根据2022度累计技术交易额(据实发生数据)确定奖励资金,技术交易实际发生额每新增100万元奖励0.2万元。
2.企业购买并转化青岛市辖区内高校的科技成果,2022年度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且技术交易额累计10万元以上的,按照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同一企业,年度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按经市技术市场认定的2022年度完成城阳区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奖励。技术合同服务点登记完成城阳区技术合同交易额5亿元,奖励10万元,每新增1000万元,额外奖励0.2万元。同一服务点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已获得或拟申请城阳区高端科研(研发)机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的;
2.已申请涉及其他技术交易、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方面区级扶持资金的;
3.申报主体只能选择两项奖励之一进行申报,申报奖励前
申请单位使用蓝色封面参照附件1,编报目录,分别按照申报奖励所需材料顺序,一式两份,使用A4纸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报送。
2.城阳区企业技术合同登记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3.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交易数据汇总审核表(附件4)和履行技术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经认定登记的盖章版技术合同(含原审核技术合同服务点审核页)及对应的青岛市技术合同认定审核证明复印件,其中:涉外合同须提供商务部授权的技术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
(2)技术合同对应的交易票据及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所提供发票信息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一致。
2.城阳区企业购买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
3.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交易数据汇总审核表(附件4)和履行技术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经认定登记的盖章版技术合同(含原审核技术合同服务点审核页)复印件及对应的青岛市技术合同认定审核证明复印件;
(2)技术合同对应的技术交易额发票和实际到账银行流水账单复印件,所提供发票信息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一致。
3.城阳区技术合同服务点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5);
4.服务点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交易额汇总审核表(附件6)及对应的青岛市技术合同认定审核证明复印件;
1.各相关企业须严格执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梳理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生变更、转让或者解除,以及被有关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时,及时向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企业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重新核定技术交易额的,须向区科技局提交备案表(附件7)。
2.各技术合同服务点要定期对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核查,及时将重新核定的技术交易额和变动情况向区科技局报备,为测算奖励资金提供依据。
3.申请单位须符合奖励对象,严格依据申报条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自审,并对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自审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和责任由申请单位及相关人员承担。
4.对利用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追回已发放全部奖励资金,并依规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5.申请单位要密切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奖励项目进行现场审计核查。
6.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将申报奖励提交材料报送至所属街道,并将《企业技术交易实际发生额票据查验汇总表》(附件8,由企业提供)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件9)电子版同步提报至所属街道,过期未提交申报材料、未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7.请各街道于2024年7月11日15:00前将企业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并将企业报送的《企业技术交易实际发生额票据查验汇总表》(附件8)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件9)电子版及《2022年度城阳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专项奖励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0)扫描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kjcgzh123@126.com邮箱。
省心,安心,放心
关注我们,了解最新行业资讯!

鼎丞知识产权服务热线:韩老师 0532-89083686 / 1876627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