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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宣传 | 警惕洗钱陷阱,守护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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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3

01

什么是反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02

洗钱罪的处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3

什么是打击治理洗钱

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


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进展,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强化风险为本的意识,各级监察、司法、侦查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涉税犯罪等保持高压态势,并对所涉洗钱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04

洗钱典型案例

白某洗钱案

白某,男,无业,与王某某、黄某某系朋友关系。


(一)上游犯罪

王某某伙同黄某某,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买并非法持有数百张银行卡,并将部分银行卡内资金通过POS机消费等方式多次转移至二人控制的银行卡,给14名被害人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二)洗钱罪

王某某告知白某,其控制银行卡内的钱款系“贪官的钱”,需要通过取现等方式把钱转到赌场去洗钱,唆使白某按照黄某某的安排,与黄某某一同前往银行取款,白某佩戴假发、帽子、口罩等,在多地ATM机上多次取现后将钱款交予黄某某,并从王某某处收取一定好处费。


2019年5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黄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白某涉嫌洗钱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王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以被告人黄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被告人白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某某提出上诉,后撤回上诉,王某某、白某认罪认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内容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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