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具体政策,先后会同相关部门就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服役表现与安置相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等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18年6月25日,中央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将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地方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范围。
《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2018年7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改革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第一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关于2017年度审定安置去向的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列为2018年度移交政府安置计划的通知》
2018年7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2017年度审定安置去向的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列为2018年度移交政府安置计划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快移交安置步伐,特别是伤病残军人和长期滞留部队人员移交安置作出部署安排。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优化退役军人创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2018年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后,首个专门针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
2018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对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作出规范和安排部署,要求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2018年12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并决定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文件对于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引导现役士兵矢志强军打赢和立足军营建功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9年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该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
监制:张 成 主编:陈远明
责编:路朝辉 编辑:刘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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