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保密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是否能够按照其行政职务来确定?
A:
《标准》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负责人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一般由单位其他负责人和综合协调、科研、生产、计划、组织人事、宣传、外事、财务、保密和保卫等内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董事会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人也可由单位总经理及相应经营管理层负责人担任。各级保密资格单位保密委员会成员的分工与职责划分应当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