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答疑 #
(第三期)
#快来问问我#
问题1:
企业经常有买一赠一行为,属于无偿赠送吗?增值税上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答:
企业经常有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上属于折扣销售,不属于无偿赠送,因此 严格来讲增值税上买赠的赠品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的,应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来计算增值税就可以,但是需要准备充分的佐证资料。
1、赠送营销方案
2、销售订单
3、《随同销售赠送货物清单》
4、收款凭据
5、内部审批决议等
建议:为了避免税务争议和税务风险,对于买一赠一行为,建议主货物与赠品以折扣开票的形式开在同一张发票的,从而避免将赠送的商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参考: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国税发[1993]15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 定>的通知》第二条(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 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问题2:
个人那里买建筑材料,让家里其他别人去代开发票是否允许?
不允许,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轻则罚款,重则有可能面临刑事 责任。
注意: 自然人代开发票,首先是存在真实业务。再就是谁提供的货物销售、 就要由谁来开票,还要注意保持三流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
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
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问题3:
单位外雇的装卸工,在单位发生医疗事故,一次性付款工伤补偿款5万这个做什么科目?可以税前列支么?
计入营业外支出-赔偿金,允许税前扣除。 凭借相关赔偿协议、收款凭证、打款记录等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公告第 28 号)第十条的规定,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或 应税项目)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是:证明真实业务发生的收据白条(其他外部凭证或内部凭证)。
问题4:
老板个人买的房子,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个人在房产交易环节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写字楼未使用的,免征房产税;由个人自行对外经营使用的,从价计征房产税;对外出租的,从租计征房产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1年5月12366咨询热点难点问题集(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的解答;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十二、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