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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答疑汇编(第十八期)

专业答疑汇编(第十八期) 海诺诚会计服务
2025-02-19
3


专业答疑汇编(第十八期)

学生问,教师答




Q


企业买卖股票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A


需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的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其中,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Q


水电费有印花税吗,需要收租户的吗?


A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相关政策:

财税【2006】162号: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Q


公司注销了,之前的欠税或者债务还能否向股东追缴?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吗?


A


可以向股东个人追缴。

提醒注意:税款的追征要注意追征期5年的规定,少缴税款如果不能认定偷税,很可能会因为超过了追征期而无法追缴。

相关政策: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14年修正)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Q


我们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的一款生物制品是由动物的组织做成,生产企业按3%开票给我们,我们向当地的税务申请3%的简易征收被拒,被拒的理由是只能是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才能享受3%的简易税率,我们只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规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分开管理的,为什么医疗器械产品不能按照3%的简易税率缴税呢?


A


您单位若不是药品经营企业,则不适用上述简易计税办法。

相关政策:

《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因此,您单位若不是药品经营企业,则不适用上述简易计税办法。



Q

纳税人先减资后增资,实收资本先减后增,后增加的部分是否补缴印花税?




A

实收资本先减后增,减资时不退印花税,后增加部分未超过减资前已缴纳过印花税的部分,不需要补贴印花,只就增加超过原已贴花部分补贴印花。

相关政策:

《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Q

甲公司有一笔财政补贴款,是专款专用,用于建置改造及维修固定资产,请问这部分款项形成的资产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吗?


A

完全可以抵扣。

相关政策:

《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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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互惠四引”聚合学会、联盟和诸多企业,搭建的产教融合共同体. 1.会计实践教学平台,做到“引企入校、引企入教、引企驻校、引行驻校” 2.会计服务平台,为合作企业提供财税咨询、审计,为校友提供招聘就业、专业解答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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