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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答疑汇编(第二十三期)

专业答疑汇编(第二十三期) 海诺诚会计服务
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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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专业答疑汇编(第二十三期)学生问,教师答


专业答疑汇编

(第二十三期)

学生问,教师答




Q


批发、零售圣女果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A


圣女果在流通环节是免征增值税。

相关政策:

(小西红柿、小番茄)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中茄果类——番茄,可以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Q


地下停车场、室内游泳池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A


是的。露天的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相关政策:

(财税地字[1987]3号)(下文简称“3号文”)关于“房产”的解释“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Q


我们公司销售农产品免税,能否部分客户开具免税发票,客户开具征税的发票?


A


不可以的。 对于同一免税项目下,既开具免税发票,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上存在较 大的税务风险。 因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放弃免税权。同一个免税项目只能“二选一”,要么放弃免税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么 全部按免税核算,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

财税〔2007〕127 号文件规定,一、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 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三、纳税 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 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 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Q


小规模公司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增值税是 1%还是 5%? 


A


增值税是 5%,因为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5目规定租赁服务,包 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 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 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Q

加油站的罩棚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A

不需要。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3号)的规定,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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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互惠四引”聚合学会、联盟和诸多企业,搭建的产教融合共同体. 1.会计实践教学平台,做到“引企入校、引企入教、引企驻校、引行驻校” 2.会计服务平台,为合作企业提供财税咨询、审计,为校友提供招聘就业、专业解答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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