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增值税法公告密集发布,重点信息如下: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一共发了六个公告,看的人眼花缭乱,重点信息我来梳理一下!
文件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9号公告
重点信息: 明确适用9%税率的货物以及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征税范围。
文件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0号公告
重点信息:
①明确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5%和3%),特定情形的减按0.5%,1.5%,2%征收率的项目;
②明确按期纳税起征点为10万元,按次纳税起征点为1000元;
③明确了管道运输超3%即征即退、农产品虚拟抵扣等其他优惠政策。
文件3: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11号公告
重点信息: 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免税或者征税政策有关事项。
文件4: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6年12号公告
重点信息: 明确八种情形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如金融商品转让、客运场站服务等。
文件5: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4号公告
重点信息: 明确了自然人可以适用10万元免税的情形、自然人发生按次应税交易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方法、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方法。
文件6: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5号公告
重点信息: 对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
这6个公告以及他们配套的解读,只是增值税法立法后相关文件的冰山一角,这些政策当中规定的很多内容依然不明确,需要等待国家进一步的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