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首次系统、全面地规定了最高设计车速在35 km/h至70 km/h之间的四轮低速电动车在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贮存等全方位的技术规范。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督提供了权威、统一的依据,将极大推动行业告别无序竞争,迈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标准通过明确金属件防腐、焊接工艺、塑料件外观等生产规范,督促企业提升制造水平,从源头遏制劣质产品,保障用户行车安全和使用耐久性。同时打破各地监管尺度不一、市场竞争无序的局面,让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比拼技术创新与品质提升,推动行业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构建良性市场生态。
标准的长远意义在于为后续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坚实的实践依据。其对增程式车型分类、电池管理系统、动力性能测试方法等内容的细化,既衔接了现有机动车安全技术规范,又充分考虑了低速电动车的使用场景特殊性,搭建了政策完善的“过渡桥梁”,将加速行业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协同。
在发布仪式上,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秘书长、低速电动车专委会秘书长孙士达指出,四轮低速电动车是扎根中国城乡土壤的“民生车”,以实用、经济、绿色的品质,成为服务乡村振兴、践行“双碳”战略的重要载体。然而,该产业长期面临标准缺失、路权不明、市场混乱等问题,使这一惠民产业一度陷入“合规性困境”。
他表示,此次团体标准的发布,是行业迈向规范化、阳光化、合规化的里程碑。该标准汇集产学研多方智慧,聚焦安全性、可靠性、环保性等核心议题,为产品研发、生产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推动产业告别“低质”标签,转向“精益智造”,打造安全可靠的新型国民出行方案,助力安全、有序、绿色的交通体系建设。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王应黎、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低速电动车专委员会执行主任朱尧、专委会副主任郭兰,以及奇瑞商用车(亳州)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巍、中共交通运输部党校信息中心主任李挥剑、江苏民营经济统战研究协同创新基地负责人兼首席专家卢勇、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新能源电动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军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鸿日汽车集团作为核心起草单位之一,将自身在四轮低速电动车研发、制造、品控方面的丰富经验和领先技术融入标准制定过程。这不仅是对鸿日汽车集团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其作为行业龙头,勇于担当、引领产业升级的责任体现。
《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团体标准的发布,为鸿日汽车集团乃至整个行业锚定了高质量发展的航向。鸿日汽车集团不仅是这一标准制定的推动者,更是其实施的重要践行者。未来,鸿日汽车集团将继续依托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完善的产品矩阵和对行业标准的深刻理解,携手广大合作伙伴,共同开创短途出行的新纪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