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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芳烃衍生品”算不算“重芳烃”?博汇5亿税款要不要补?

“重芳烃衍生品”算不算“重芳烃”?博汇5亿税款要不要补? 能化链网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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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纳税“倒查30年”?国家税务总局回应!

近日,博汇股份(300839.SZ)对外公告,因其“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征收消费税”,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宣布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


此前,公司为应对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的“11号文”对重芳烃征收消费税的决定,于去年改造重芳烃产品线使之生产“重芳烃衍生品”并投入使用。


但此后,因“重芳烃衍生品”仍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重芳烃”并决定对其征收消费税,遂导致公司2023财年和2024年一季度出现大幅亏损。


图片来源: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公告


该事件也引起了激烈的市场反响。


6月14日收盘博汇股份以20%跌停报收,当前市值较5月初几近腰斩。


图 / Wind


“重芳烃衍生品”到底和纳入消费税缴纳范围的“重芳烃”是不是同一个东西?公司去年7月在税收政策调整后的工艺优化是不是避税行为?其此前享受的巨额消费税退税又是怎么回事?补缴税款就会导致巨亏而不得不用停产来应对?对于这重重迷雾,财联社记者近日多方采访,力图还原部分真相……


“重芳烃衍生品”算不算“重芳烃”?已作多次成分检测

“重芳烃衍生品”算不算“重芳烃”,这是博汇股份“补税”事件的争议焦点。


“重芳烃衍生品它由多个组分组成,没有分子式。”对于公司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的化学成分,博汇股份相关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解释道,目前“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这两种产品均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内一般根据产品形态、外观、碳数分布、主要组分、产品用途等来区别,产品名称是根据含有的主要组分来定义的。


记者就此查询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芳烃项下的国家标准检索出41条,而对重芳烃则未检索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对于“补税”事件,前述博汇股份负责人强调称,“财税11号公告”是针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征税产品的实质要符合成品油特性,而公司的重芳烃衍生品产品常温下均为固态,跟成品油完全不一样。“同类公司的产品特性和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一样,但因为名字不叫重芳烃或重芳烃衍生品,被判定为化工品而不用缴纳消费税。”这名负责人进一步对记者表示。


博汇股份的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冷雪峰也向记者强调:“如果要针对重芳烃衍生品征收消费税,重点应关注重芳烃衍生品的本质属性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不应仅依产品名称判断是否属于应税消费品。反之,纳税人亦应当严格遵循税法,不能通过变更产品名称逃避税收监管。我国税收政策始终鼓励纳税人创新发展,但是对于纳税人通过‘变名销售’侵害国家税收利益的行为,同样是国家税收政策与征管机关着力打击的重点。”


上文提到的“财税11号公告”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自去年6月30日起执行,其中的第三条明确: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图源:国税局官网)


为厘清重芳烃衍生品与重芳烃在具体组分上的异同,主管税务机关已对博汇股份的产品进行了多次检测。公司今年4月在公告中披露,去年11月14日,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到博汇股份生产现场对重芳烃衍生品产品进行取样,封存后送第三方检测。


另据博汇股份前述负责人向财联社记者透露,此后主管税务机关又至少展开了两次检测:今年4月14日,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由第三方宁波市海关技术中心对公司的重芳烃衍生品进行检测,4月24日,相关鉴定报告提交给了主管税务机关。最新的一次是在6月14日,就在公司宣布装置停产后,主管税务机关又重启检测。


在公开表态中,博汇股份坚称二者并非同一物质。如在今年4月初的投资者说明会上,博汇股份表示: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两者在理化性质等方面存在区别。同时,税务总局法规中均未提到重芳烃衍生品属于重芳烃范畴,财税法规中,均将苯、重芳烃、混合芳烃等和他们的衍生品视为不同产品,分别列示。


(图源:公司公告)


对于博汇股份方面“两者在理化性质等方面存在区别”的说法,财联社记者近日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支持。


关于重芳烃及重芳烃衍生品的形态问题,记者查阅博汇股份近期公告,据公司自我介绍,其前后两种产品在常温常压下均为固态,前者的芳烃含量在50%以上,后者的芳烃及胶质含量之和在60%-90%之间。


另据博汇股份2020年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要产品重芳烃常温下是固态,主要作为助剂使用,而液态可塑性强,更便于客户直接使用,也便于运输装卸,损失较小,因此储罐及生产装置中的管道需持续使用蒸汽加热,使重芳烃保持在液态。


记者向行业人士了解到,重芳烃是一类分子量较大的混合芳烃,主要来源于石油加工过程,如重整重芳烃、裂解汽油重芳烃和煤焦油等,通常以碳九芳烃(C9)为主要成分,但也可能包含C10及以上更重的芳烃。此外,重芳烃具有与汽油、柴油组分较高的重叠度,这意味着它们在某些性质上与这些燃料相似。


而重芳烃衍生品是通过化学反应或物理处理从重芳烃中进一步提炼或改性得到的产品。这些衍生品的理化性质和用途往往与原始的重芳烃完全不同,可以是特定的化学品、树脂、增塑剂、溶剂等,具有更专门的应用领域。由于经过了额外的处理步骤,重芳烃衍生品的纯度更高,功能更专一,因此在市场上的价值通常也高于未经处理的重芳烃原料。


主要生产装置停产利空突袭


6月13日晚,博汇股份突发利空公告。公告称,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停产的议案》,公司于6月12日起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


博汇股份解释公司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芳烃系列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上述装置生产的产品,也就是说,本次停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博汇股份还表示,为控制运营成本,公司将采取各项节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逐步安排员工放假、减薪、裁员等方式,努力维持日常经营活动


至于复工时间与对业绩的影响,公司表示,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上述装置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测。公司将充分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博汇股份相关负责人称,“公司一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按《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剔除这部分影响,公司实际盈利有几千万元。如果不停产,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税,全年生产下去预计要亏8个亿左右。


”相比之下,或许装置短期内停启费用就不算什么了。有化工行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估算: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若停工期间没有退料(原料油),而后直接开工的话(设备不检修,不需要装剂,管道流程不需要贯通试压),则开工过程只存在人工、燃料消耗、原料消耗、设备运行及维护等,预计费用在60万元左右。


14日早盘期间,《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博汇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解释停产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经营资金困难,另一方面考虑到消费税补缴事项。


“因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结果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说最后沟通的结果是要按要求来征收消费税,对公司产品的影响较大,可能生产的越多,亏损的越多。所以综合考虑下来的话,管理层做出决策决定停产。”该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记者注意到,6月11日博汇股份发布了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投资者质疑: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何称公司经营资金困难?博汇股份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之前公司开立理财管理专用账户的是募集资金,而根据规定募集资金需要专款专用,只能投入募投项目,不能应用于公司其他方面的支出。


面对股价大跌,该工作人员坦言:“股价下跌主要是因为公司停产,我们肯定也是希望能够尽快解决这个事情,然后尽快复产。”


此外,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第一条,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也就是说,若是三个月内博汇股份不能恢复生产,则有被ST的风险。


不过,博汇股份在公告中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不涉及上述风险事项,公司将争取尽早复工复产;工作人员则对记者表示,“风险肯定有,没办法明确预计公司会停产多久”。


企业纳税“倒查30年”?国家税务总局回应!

今年以来,除了博汇之外,多家A股上市公司也遭遇补税,比如顺灏股份、北大医药、藏格矿业、华林证券、联建光电等。面对这一情况,税务倒查30年的说法不胫而走。


国家税务总局回应近期企业纳税问题:没有倒查20年、30年的安排


近期,有反映部分地区发生税务部门针对企业纳税问题“倒查30年”及要求企业补税的情况。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税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全国性、行业性、集中性的税务检查,更没有倒查20年、30年的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已关注到相关反映,也充分理解广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关切。”这位负责人说,需重点说明的是:首先,税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全国性、行业性、集中性的税务检查,更没有倒查20年、30年的安排。近期反映的有关查税补税,有的是对企业以前年度欠税按程序进行催缴,有的是对企业存在的税收政策适用风险按程序予以提示告知,均属税务部门例行的依法依规正常履职行为。


第二,税企双方始终休戚与共。依法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支持企业发展是税务部门的应尽之责,广大经营主体好,国家税收才能好。税务部门一贯坚守保经营主体就是保经济税源的理念,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防范和查处违规征税收费行为,积极助力各类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


“第三,加强税收监管也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推进精准监管、精确执法,重点打击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法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同时,也请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依法履职予以监督、理解、配合,对有关涉税争议,欢迎和支持纳税人通过法律途径积极妥当解决,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华夏时报,能化链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37646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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