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工信部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向全社会公示。此举旨在解决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相应问题,例如交通事故率高、事故伤亡率高、易引发火灾等。
电动车最广为诟病的就是其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事故伤亡率较高。其原因与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密不可分,超标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加重事故后果。

我们街头上经常能看到一些无论是大小、重量还是速度,都属于摩托车标准的电动车,但是这些车既不属于电动自行车的范畴,也无法办理合法的摩托车牌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等法律、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实质上属于机动车。
部分不良厂家和经销商将实际上已经属于机动车的超标车辆包装成“非机动车”,并“宣传”无需取得机动车号牌、无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可驾驶,混淆了车辆种类,误导了消费者,也扰乱了管理秩序,对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也带来了法律责任风险。
由于此前的相关法规强制性较弱,所以造成了这些厂家利用法律漏洞销售超标电动车。这些电动车虽然给百姓带来了方便,但是对于驾驶超标电动车造成事故的人来说,却是彻底的悲剧。

新标准将对原有电动自行车车速、车重做了重新设定。其中,电动自行车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公安部将积极配合工信部等单位,以新标准出台为新起点,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正本清源,清理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严把销售准入关,确保新标准得到认真执行,从源头上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产生。同时,公安部会继续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切实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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