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汽车售后质量担保行为,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维护汽车市场秩序,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年4月13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四是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第20条第2款)。
家用电动汽车其他与传统汽车相同的部件仍然适用于本规章,因此不再单独列举。
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中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适用于本规章。
氢能源等其他新能源汽车目前尚未批量上市,本次修订暂不涉及相关内容。
一是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通过对比研究国外类似法规和测算,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汽车三包规定》中的0.5%至0.8%调整到不超过0.7%(第25条第2款);

二是进一步明确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权,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监督管理(第6条第2款),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第6条第3款)。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01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02 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0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wyzlc@aqsiq.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质量发展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
本文转自公众号“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