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起,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提交。“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如下:

同时,全面清理办理交管业务的各种证明凭证,凡是没有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实行车驾管业务申请资料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免提交。
▲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现由车管所免费复印。下步,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高拍仪等相关设备自动读取身份证信息,留存电子文件。
▲免填表——原来需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现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
▲免拓印——原来需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现由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
▲免提交——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证明凭证,现交警部门已经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联网核查机制。
转自:青岛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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