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概述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2.关于债务重组的范围
(1)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以及债务人以股权清偿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在合并报表层面,债务人取得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合并》。
(2)债务重组构成权益性交易的,应当适用权益性交易的相关规定(不确认重组损益),债务重组构成权益性交易的情况包括:
①债权人直接或间接对债务人持股,或者债务人直接或间接对债权人持股,且持股方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
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
二、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权和债务的终止和确认
债权人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债务人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投资收益(差额 或借)
(2)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
借:原材料(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和其他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同上)
固定资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是该资产达到预定和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
无形资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投资收益(差额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三)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以资产清偿债务
(1)债务人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投资时)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
(2)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借: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其他收益(差额 或借方)
2.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借:应付账款等
贷: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发行权益的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差额 或借方)
支付发行费用: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外币折算
一、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一)记账本位币概述
1.基本概念
(1)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2)我国《会计法》中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2.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从日常活动收入的角度看,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
(2)从日常活动支出的角度看,该货币主要影响企业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
(3)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时所使用的货币。
企业记账本位币只有一种,该货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除非与确定记账本位币相关的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境外经营的含义
(1)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2)当企业在境内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者分支机构,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与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不同时,也应当视同境外经营。
2.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自主性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2)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占较大比重选择与境内企业相同的记账本位币,否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3)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直接影响且可随时汇回的,应选择与境内企业相同的记账本位币,否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4)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不足以偿还的,应选择与境内企业相同的记账本位币,否则,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二、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汇率
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汇率折算。
1.即期汇率,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2.企业发生外币买卖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1)企业买入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外币货(按即期汇率折算)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隐含存款——人民币户(应以银行挂牌卖价来折算)
(2)企业外出外币时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应以银行挂牌买价来折算)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贷:银行存款——外币户(按即期汇率折算)
(二)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
(1)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均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期末调整结算
(1)外币性项目
期末调整外币货币性项目时,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资本化。
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因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与外币专门借款有关的汇兑差额,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
计算期末货币性项目汇兑损益时按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计算外币账户的期末外币余额
外币账户的期末外币余额=期初外币余额+本期增加的外币发生额-本期减少的外币发生额
第二步,计算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
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期末外币余额×期末即期汇率
第三步,计算汇兑差额
汇兑差额=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调整前记账本位币余额
(2)外币非货币项目
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存在特殊情况的非货币性资产项目在期末调整或结算时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三、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一)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
我国外币折算准则基本采用现时汇率法。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按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规定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
(二)境外经营外务报表折算的特殊项目处理
(1)在企业境外经营为其子公司的情况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按少数股东在境外经营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计算少数股东应分担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并入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为: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少数股东权益
(2)母公司含有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情况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编制抵销分录:
①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应在抵销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将其产生的汇兑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在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为:
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贷或借:财务费用
②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转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3)如果合并财务报表中各子公司之间也存在实质上构成对另一子公司(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比照上述方法编制相应的抵销分录。
(三)境外经营的处置
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应当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处置的境外经营为子公司的,将已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视全部处置或部分处置分别予以终止确认或转入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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