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三)非财政拨款收支业务
1.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预算)收入
①实际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
预算会计:无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②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
预算会计:无
财务会计: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等
③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转——货币资金
贷:事业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2.捐赠(预算)收入和支出
(1)捐赠(预算)收入
捐赠收入指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捐赠和非现金捐赠收入。
捐赠预算收入指单位接受的现金资产。
①单位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捐赠收入
②单位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财务会计: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确定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捐赠收入(差额)
(2)捐赠(支出)费用
①单位对外捐赠现金资产的,按照实际捐赠的金额: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财务会计:
借:其他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②单位对外捐赠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的;
预算会计:未支付相关费用,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
将资产账面价值转入“资产处置费用”科目
3.债务预算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预算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不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来源的债务本金。
债务还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偿还自身承担的纳入预算管理的从金融机构举借的债务本金的现金流出。
(1)事业单位借入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债务预算收入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2)事业单位按期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时:
预算会计:无
财务会计:
借:其他费用、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3)实际支付利息:
预算会计:
借:其他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财务会计: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4)事业单位偿还各项短期或长期借款时:
预算会计:
借:债务还本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财务会计: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5)单位需要向同级财政上缴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时:
预算会计:无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等
4.投资支出
投资支出指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发生的现金流出
(1)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按照投资金额和支付相关税费金额的合计数;
预算会计:
借:投资支出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财务会计:
借: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等
需要说明的是,单位按规定出资成立非营利法人单位,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不应按照投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在出资时应当按照出资金额在财务会计中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2)事业单位收到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到的利息或股利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投资支出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
(3)被投资单位宣告时或分期付息的利息到期时:
预算会计:无
财务会计: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事业单位持有投资期间收到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分期付息的利息时: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转——货币资金
贷:投资预算收益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5)事业单位出售、对外转让货到齐收回本年度以货币资金取得的对外投资的,按规定将投资收益留归本单位。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投资支出
投资预算收益(差额,或借方)
如果单位出售、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的是以前年度以货币资金取得的对外投资,应当将上述业务处理中的“投资支出”科目改为“其他结余”。
财务会计:
借: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出)
贷: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对外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尚未收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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