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属于政府补助: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
不属于政府补助的: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出口退税。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时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核算
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1)取得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2)摊销政府补助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等
2.净额核算法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企业按照扣减了政府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取得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摊销政府补助时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时应当先判断能否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如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则应当先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待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后,再确认递延收益;如收到补助时,客观情况表明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则应当确认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1)总额法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尚未收到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之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净额法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四)政府补助的退回
(1)总额法
借:递延收益(剩余摊销部分)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已摊销部分)
贷:银行存款(补助总额)
(2)净额法
借:固定资产(差额)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少计提的折旧)
贷:银行存款(补助总额)
三、政府补助的列报
(一)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上的列示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在相关成本费用项目中反映,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支项目中列报。
(二)政府补助的附注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信息包括:政府补助的种类、金额和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的金额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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