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如何订阅】
我们的公众微信名是“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您也可以搜索微信号“zhiyuan18669812700”,关注我们。
【关于我们】
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是岛城的一家资深代理记账公司。
代理记账
出口退税
审计鉴证
会计实习
会计实践
真账实务操作
专业 专心 专致
致远代理-----您身边的的财务专家 会计人之家!
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7号金领世家南区15号楼2单元
1402室(崂山区丽达广场对面)
联系电话:18669812700
联系人:金会计

请加微信!! 直接咨询!!
QQ:775785386(青岛-致远-金)。添加时请注明“会计实习咨询”、“公司注册咨询”或“代理记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