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企业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本年季度预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第四条规定,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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