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税收滞纳金能否超过欠税金额?财政部这样界定

税收滞纳金能否超过欠税金额?财政部这样界定 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2020-11-22
2
导读:财政部关于“优化税收征管支持经济发展”建议的答复(摘要)二、关于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问题......关于滞

财政部关于“优化税收征管支持经济发展”建议的答复(摘要)


二、关于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问题

......

关于滞纳金问题。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此可见,《税收征收管理法》所规定的滞纳金属于利息性质,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过程中,我部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厘清税收利息与滞纳金的关系,并合理确定征收比例。


来源:财政部官网,税海涛声公众号




【如何订阅】


我们的公众微信名是“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您也可以搜索微信号“zhiyuan18669812700,关注我们。




【关于我们】


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是岛城的一家资深代理记账公司。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出口退税

审计鉴证

会计实习

会计实践

真账实务操作



专业 专心 专致

致远代理-----您身边的的财务专家 会计人之家!



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7号金领世家南区15号楼2单元
1402
室(崂山区丽达广场对面)

联系电话:18669812700


联系人:金会计


请加微信!!直接咨询!!


 QQ775785386(青岛-致远-金)。添加时请注明会计实习咨询、“公司注册咨询”或“代理记账咨询”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致远代理---您身边的的财务专家。 会计人之家。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出口退税 审计鉴证 会计实习 会计实践 真账实务操作。
内容 972
粉丝 0
青岛致远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致远代理---您身边的的财务专家。 会计人之家。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出口退税 审计鉴证 会计实习 会计实践 真账实务操作。
总阅读1.1k
粉丝0
内容972